時間:2022-02-28 09:43
來源: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
2月25日,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度)》的通知,將哈爾濱光宇蓄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南崗地塊)地塊等4個地塊新增列入名錄管理,將肇東市垃圾填埋場地塊等4個地塊移出名錄。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度)》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由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制定,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并根據風險管控、修復情況適時更新。結合近期開展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及評審情況,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形成了《黑龍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度)》(以下簡稱《名錄》),現予以公布。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情況,將哈爾濱光宇蓄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南崗地塊)地塊等4個地塊新增列入名錄管理,將肇東市垃圾填埋場地塊等4個地塊移出名錄。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是列入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
二是對列入名錄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的要求,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
三是移出名錄后需要實施后期管理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要求實施后期管理。
附件:1.黑龍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度)
2.黑龍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1月17日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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