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16 13:49
來源:中國固廢網
為著力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奮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以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生態環境安全風險為總目標,著力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主要目標。到2022年底,建立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危險廢物非法收集、貯存、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解決危險廢物跨省轉入轉出嚴重失衡問題。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收運體系,綜合考慮設置區域性收集、中轉或移動處置設施,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省內需求總體匹配,結構性短板基本補齊,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年產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重點產廢單位和所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達到國家A類。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
1.嚴格環境準入。新改擴建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涉危”)項目要嚴格遵循“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省內需求總體匹配”原則,逐步化解過剩產能。(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依規依法對已批復的重點行業涉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開展復核。探索開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排污口設置“四合一”審批試點。依法落實工業危險廢物排污許可制度。開展危險廢物重點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到2025年,年產危險廢物10噸以上的產廢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全覆蓋,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完成兩輪評估。(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2.推進行業結構調整。通過市場化推進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落實國家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預提制度,出臺《貴州省社會源廢鉛蓄電池收集暫存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廢汞觸媒回收處置可行技術指南》等系列規范指南,將相關利用處置主體集中到規模大、技術先進、有實力的大中企業,逐步淘汰“散亂污”利用處置企業。新建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處置能力原則上不小于3萬噸/年,控制可焚燒減量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適度發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收集轉運處置一體化。支持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為龍頭,聯合專業收集轉運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集中貯存設施,開展小微企業、科研機構、大中院校等產生的危險廢物有償收集轉運服務,探索高校集中區域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和預處理示范項目建設。不再審批建設開發區、工業園區配套以外的危險廢物處置場。(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危險廢物鑒別制度。組建成立省級危險廢物鑒別專家委員會,規范危險廢物鑒別程序和鑒別單位管理。到2022年底,企業產生的屬性不明危險廢物鑒別鑒定率達到100%。(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危險廢物過程監管
5.打擊涉危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利劍2021-2025”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查處一批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等社會源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典型案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將危險廢物日常環境監管納入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內容,違法企業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等按職責分工參與)
6.建立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2022年底前,與湖南、重慶、四川等省市建立危險廢物案件跨省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共享與聯動執法,重點查處跨省非法收集、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案件。(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等按職責分工參與)
7.推進可追溯信息化監管。依托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系統和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借助視頻監控、電子標簽(二維碼)等智能化物聯設備,逐步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2022年底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上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廢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探索危險廢物網上交易平臺建設,開展廢鉛蓄電池、廢機油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試點,社會源廢鉛蓄電池、廢機油逐步進入回收體系,到2025年,全省廢鉛蓄電池和廢機油規范收集率達到50%以上。(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嚴控跨省轉入。遵循就近處置原則,從嚴管控危險廢物跨省轉入。探索建立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明確補償主體、標準、方法、程序等。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環境治理或工業原料替代為主,探索建立“點對點”危險廢物定向利用豁免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嚴格運輸管理。建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運輸車輛電子備案制度,將備案信息與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關聯,完善常備通行路線數據庫,利用車載GPS系統加強危險廢物運輸過程監管。(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三)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
10.開展省域內利用處置能力評估。制定并實施《貴州省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評估危險廢物產生量與利用處置能力匹配情況,摸清結構性短缺的危險廢物類別;優化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布局,形成優勢互補;開展設施運行狀況評估,升級改造或淘汰一批落后生產工藝設備,整合建設規模化、高值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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