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10-22 10:13
來源:中國固廢網
近日,山西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快建立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強化保潔隊伍建設、推動垃圾分類治理、強化收運體系運行管理等5方面提出14條舉措,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鞏固拓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
在強化農村保潔隊伍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清掃保潔管理機制長效健康運行。穩定清掃保潔隊伍。根據村莊人口規模、地域環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選擇市場化服務、鄉村公益性崗位等保潔方式,科學合理配置清掃保潔人員。
到2025年底,全省自然村、行政村保潔覆蓋率達到100%。針對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意見》聚焦源頭減量與資源化利用,提出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以源頭減量為重點,推動各行政村將生活垃圾、渣土垃圾區分收集,從源頭進行消納,減少進入收運、處置系統的垃圾量,有效降低系統的運營成本。
在規范收運體系運行管理上,《意見》強調,統籌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一體化。統籌終端處理一體化,加強縣級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最大能力將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體系;統籌收運體系一體化,城市或縣城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村莊,采用統一收運、集中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護,不斷提高市場化運作水平,實現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加快建立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機制的實施意見》
晉建村字〔2025〕140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太原、大同、朔州、晉中、長治、晉城市城市(鄉)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鞏固和拓展我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現就加快建立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農村保潔隊伍建設,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清掃保潔管理機制長效健康運行
( 一 ) 穩定清掃保潔隊伍。 根據村莊人口規模、地域環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選擇市場化服務、鄉村公益性崗位等保潔方式,科學合理配置清掃保潔人員。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將村級保潔人員納入鄉鎮統一管理或通過市場化方式委托專業單位,承擔全域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治理服務和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服務,原則上50戶以下的自然村需配備1名保潔員,50戶以上的自然村按照每400人配備1名保潔員(不足400人的配備1名)的標準進行配置,確保隊伍穩定。通過鄉村公益性崗位方式清掃保潔的,要按照鄉村公益性崗位有關要求,優先安置脫貧戶、監測戶、殘疾人家庭,特別是其中半勞力、弱勞力等困難群體。到2025年底,全省自然村、行政村保潔覆蓋率達到100%。
(二)落實長效保潔制度。 建立農村保潔人員用工臺賬,完善農村保潔制度,明確鄉鎮在垃圾清掃收集、村莊街巷保潔、垃圾分類回收、日常宣傳監督等方面職責。結合村莊實際,通過修訂完善村規民約、與村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方式明確村民保潔義務,約束監督不文明行為。鼓勵依法依規實行農村環境衛生保潔收費制度,向常住戶籍村民(易返貧致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支出型困難家庭、邊緣易致貧戶及其他脫貧戶等“六類人員”除外)收取衛生保潔費,費用應用于村內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添置及保潔員工資補貼等,充分調動村民參與人居環境整治監督的積極性。
二、持續推動垃圾分類治理,構建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體系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 以源頭減量為重點,推動各行政村將生活垃圾、渣土垃圾區分收集,從源頭進行消納,減少進入收運、處置系統的垃圾量,有效降低系統的運營成本。合理設置農村渣土(翻修房屋小規模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堆放點應設置圍墻和明顯告示牌,并遠離居民區和河湖水源區域,超出庫容應確保及時清運,合理填埋或資源化利用。鼓勵將農村渣土(小規模建筑垃圾)用于村內道路、景觀等小型建設工程,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降低收運成本。
(四)持續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行動。 大力推廣農村垃圾“四分法”試點經驗,擴大試點范圍,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選擇1個以上的行政村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就近分類、源頭減量試點工作(優先從精品示范村中選擇)。突出抓好可回收垃圾(如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等)收集分揀工作,根據村莊布局,合理配置分類收集亭(房),推廣垃圾分類積分兌換制度,鼓勵居民將可回收垃圾分類收集并兌換生活必需品。
三、強化收運體系運行管理,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規范穩定運行
(五)補齊收運設施建設短板。 以縣(市、區)為單元,依據本縣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對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環節開展全面自查,補齊收運環節設施設備短板,確保縣域范圍內實現自然村有收集站點、鄉鎮有轉運能力、縣城有無害化處理能力。已經實現全覆蓋的地區,要結合當地經濟水平,推動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升級換代。逐步取締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設或配置密閉式垃圾收集點(站)、壓縮式垃圾中轉站和密閉式垃圾運輸車輛。
(六)強化設施設備管護力度。 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管護機制,建立以縣域為單元的管護責任體系。市、縣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詳細的設施設備臺賬,進行資產登記;清掃及轉運環節的設施設備,實行以鄉鎮為主的管護方案,由鎮、村建立設施設備臺賬,進行資產登記;第三方運營的設施設備,按照“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進一步厘清運營單位以及鄉(鎮)村管護范圍,明確縣級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設施設備運行管理臺賬應涵蓋設施名稱、類型、位置、容量、處理能力、運行狀態及管護責任單位等內容。
(七)規范收運處置體系運行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GB/T51435-2021),全面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各環節的日常作業管理。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運行管理機制,壓實運營維護單位責任,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加強垃圾收集點(站)、轉運站運行管護,切實提高農村生活垃圾運輸中轉管理水平,確保收運處置體系常態化運行。各鄉鎮應科學規劃收運頻次,減少垃圾滯留時間,嚴禁閑置、停運,確保轉運車輛合規運行。堅決杜絕因收運環節管理不當而導致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隨意丟棄等現象。
( 八 ) 統籌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一體化。 突出以城帶鄉,持續推進城鄉垃圾一體化治理模式。統籌終端處理一體化,加強縣級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最大能力將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體系,對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莊,可合理減少運輸頻次;統籌收運體系一體化,城市或縣城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村莊,采用統一收運、集中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護,不斷提高市場化運作水平,實現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
四、持續深化農村垃圾治理,鞏固拓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
(九)開展常態化排查監督。 建立“日常排查+專項整治+群眾監督”的常態化巡查監督機制。以黃河干支流流經的11市86縣(市、區)為重點,聚焦田間地頭、道路兩側、涵洞道橋周邊、河道溪流、深溝險壑等隱蔽且容易堆積生活垃圾的地點,常態化開展日常排查。對發現的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以縣為單位實行臺賬化管理,整治一處,備案銷號一處。加大對備案銷號堆放點場地使用情況的專項整治力度,嚴防因監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已銷號堆放點再次出現垃圾隨意堆放的問題。堅持以農村生活垃圾清掃保潔、收運處置、運行管理和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為重點,開展實地核查工作,結合公眾監督線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治,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十)統籌城鄉垃圾整治一體化。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的通知》(國辦函〔2025〕57號),嚴格落實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加強對建筑垃圾運輸和消納行為的監管和聯動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排放、違規運輸、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由城市向農村“大轉移”。貫徹落實《山西省城鄉垃圾管理條例》,按要求建立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城鄉垃圾長效治理機制。常態化開展縣域范圍內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城市生活垃圾“上山下鄉”、“垃圾圍村”等突出問題。
五、強化保障措施,健全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機制
(十一)壓實主體責任。 按照省統籌安排、市督促指導、縣組織實施的要求,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級負責加強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統籌組織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制定專項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與部門職責,并常態化開展日常排查。要建立全覆蓋的收運處置體系和運行管理及監督制度,配齊收集與轉運設施,保障各級補助資金及時足額下達,指導和督促轄區內村委會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工作。
(十二)建立監管體系。 建立健全設區市為監管主體、縣(市、區)為責任主體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運維管理責任體系。市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門每半年要牽頭組織對所轄縣(市、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情況開展一次實地督導檢查;縣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門要牽頭建立常態化檢查、考核、獎懲機制,加強對第三方運營公司的檢查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行進行約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績效評價機制,在全省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對存在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健全省市縣三級全方面、立體式、常態化的監管機制。
(十三)強化部門協同。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要強化部門聯動,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治理機制,協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的監督管理,鞏固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整治成效。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推進村莊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
(十四)加強 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動員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參與到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動中來,營造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要切實發揮輿論的導向作用,大力報道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進展與效果,及時宣傳好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引導農民群眾摒棄陳規陋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營造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的良好氛圍。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9月17日
(主動公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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