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26 09:04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一是建立危險廢物“三全制”,形成全面監管新格局。建立“新、擴、改”建項目聯動監管機制,杜絕在“新、擴、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及運行監管過程中出現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盲區;監測部門全過程參與危險廢物監管,確保危險廢物監測與防控的有機結合;監察部門加強對固廢違法行為的嚴肅查處,全面提升全市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
二是在全國率先形成固廢轉移行政許可制度。要求工業企業和醫療機構在市內轉移危險廢物及跨省轉移固體廢物時,要執行固體廢物轉移許可,經環保部門批準同意后方能實施轉移。此舉將固廢轉移行政許可制度作為危廢管理的預置要求,預先規定了危險廢物的流向,在擴展管理內容的同時,也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形成了配套管理。同時,重慶市自主開發、啟用危險廢物轉移審批系統及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管理系統,為全面掌握危險廢物處置情況提供便利,確保監控監管高效有力,實現了監管模式由傳統向智能轉變。
三是獨創危險廢物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制度。要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辦企業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對其危險廢物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現狀進行綜合評估,形成評估報告。環保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并將專家意見作為危險廢物經營許證發放的重要依據。該制度實施以來,我市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未發生過一起較大及以上的危險廢物污染事件。
四是完善地方法規,對非法轉移危廢實行查封暫扣。重慶市修訂后的《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賦予環保部門對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實行查封暫扣的權利,對違法經營危險廢物又無法查實違法所得的規定了處罰金額。
編輯:鄭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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