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07 08:52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從4月1日起,按照《商丘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城區范圍內使用自來水住戶將要按月交生活垃圾處理費,每戶每月4元,供水企業代收。未使用自來水住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轄區政府城管部門征收,收費標準也是每戶每月4元。
商丘市自2007年開始根據規定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原來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方式效率低、成本高等問題突出,學習借鑒省內外城市征收辦法,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實施以上辦法。
商丘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中心主任周明鏡說,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將全部納入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征收的費用主要用于補貼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包括一些環衛設施建設的全過程的費用,減輕市政府投入壓力,體現出污染者付費、產生垃圾者付費的原則。收費也是分類進行的,比如居民每月每戶收費是4元;機關單位收取標準是每人每月1元;臨街的門店、商鋪是按照面積收取;賓館、旅店是按床位收取。
編輯:鄭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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