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24 14:46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楊瑞雪
2013年是“限塑令”實施五周年,4月17日,發改委發布《關于深化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總結五年來取得的成果,并對進一步的推進和實施做了工作安排。
限塑令實施以來相當于節約石油600萬噸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以下簡稱“限塑令”)自2008年實施以來,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和消費者的積極響應。“限塑令”實施以來,塑料購物袋使用量和丟棄量明顯減少,“白色污染”問題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超市、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了 2/3 以上,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使用量累計減少 670 億個,累計減少塑料消耗100萬噸,相當于節約石油600萬噸,約占大慶油田年產量的1/6、可供 280 萬輛汽車行駛一年,折合標準煤 850 多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 2000 萬噸。“限塑令”的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對于建設生態文明、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鞏固和擴大“限塑令”已有成果,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通知明確,將在各個方面加強工作,積極推進“限塑令”。
一、加大宣傳力度,大力營造綠色消費氛圍。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報紙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限塑令”),倡導綠色、低碳、節約的消費理念。教育部門、商務部門、價格部門、工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環保部門、婦聯組織通過各自不同的渠道與方式向學生、消費者、機關工作人員等全方位地開展“限塑令”宣傳活動,倡導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
二、加強執法,開展全面監督檢查。質檢部門要加強對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生產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經營者和市場開辦者的日常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商品零售場所銷售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行為。價格部門要依法監督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落實明碼標價銷售制度。環保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商務等有關部門根據《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規定》相關規定,繼續組織對廢塑料加工集散地進行集中整治。
三、修訂相關法規,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各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管理辦法,將“限塑令”落實情況作為全國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誠信市場和文明集市等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執行“限塑令”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地方條例(辦法),細化要求、提高標準,逐步探索“禁塑”的可行性。
最后,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限塑令”的重要意義,把實施好“限塑令”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的規定以及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抓手。
編輯:楊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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