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14 13:31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環境監管,吉林省環保廳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下發了《吉林省環保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環農字〔2017〕11號)。《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十二項具體措施以確保全省深入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有效控制環境風險。
一是深入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全面提升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各地要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積極開展危險廢物排查;要加強危險廢物源頭風險控制,掌握、摸清危險廢物產生底數;要強化環境風險防犯,積極推進危險廢物突發性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開展應急演練,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強化危險廢物監管,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各地要強化危險廢物環境執法,將危險廢物監督管理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要按照環保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環境監管;要深入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監管,要進一步發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調控作用,嚴格綜合利用市場準入。
三是加強規范化考核,嚴格危險廢物環境準入。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要站在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確保年度考核和“十三五”考核目標的完成;要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要認真落實《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指南》、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要嚴格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強化“三同時”制度。
四、規范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各地要規范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批審核,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優化和規范固體廢物領域審批審核;要嚴格臨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各市(州)、縣(市、區)環保局要嚴格臨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未取得臨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不得開展危險廢物建設項目試運行和竣工項目驗收等工作;要大力推進危險廢物信息化建設,及時公開本級危險廢物審批審核服務承諾,將審批審核辦理流程、辦理期限要求、許可內容規范、受理辦理和審批結果等全過程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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