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8 15:13
來源:廣東省環保廳
日前,廣東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2018年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2018〕35號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各項任務和目標,我廳編制了《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6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發
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為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展評估的依據。
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一)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農用地詳查樣品采集和制備。9月底前,各檢測實驗室完成分析測試、數據上報。省質量控制實驗室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完成質控工作。11月底前,完成農用地詳查數據分析評價、調查圖件制作和報告編寫。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省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林業廳、衛生計生委、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等參與)
(二)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部門編制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實施方案,經省級技術審核后印發實施,并報省環境保護廳備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基礎信息調查、風險篩查與核實,確定初步采樣調查的企業和重點工業園區名單。對高度關注地塊以及部分有行業代表性的中、低度關注地塊啟動初步采樣調查。(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衛生計生委、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等參與)
二、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
(三)嚴防工礦企業污染。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管,在2017年已簽訂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基礎上,根據區域特征、行業類型、企業規模以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等,結合《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確定并公布2018年度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與重點監管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并向社會公開,其中珠三角地區每個市至少公布5家,其他市每個至少公布2家。自2018年起,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要開展自行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監測結果向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各地級以上市要結合國控、省控監測點位以及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重點行業企業周邊布點情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周邊的土壤進行監測。(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負責)
(四)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管控。2018年9月底前,制定突出重金屬污染問題防控工作方案,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全面實施《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確保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7%。(省環境保護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參與)
(五)加強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全面實施《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結合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的調查和整治,建設和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參與)
(六)加強企業關閉搬遷污染防治。嚴格按照《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有關要求,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造紙、鋼鐵、制藥、農藥、印染等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需制定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動應急預案并有序組織實施,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報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備案。拆除過程中重點防止拆除活動中的廢水、固體廢物,以及遺留物料和殘留污染物污染土壤。(省環境保護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七)嚴格控制農業污染。圍繞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目標,不斷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農藥安全減量使用、病蟲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的示范推廣范圍,確保2018年年底前主要農作物肥料和農藥利用率均達到38%以上。加快實施世界銀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全面鋪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示范縣創建工作。自2018年起,在廣州市花都區、增城區,佛山市三水區、高明區、南海區,肇慶市高要區,惠州市博羅縣、惠東縣等蔬菜產業重點縣逐步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省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供銷社等參與)
(八)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全面實施《廣東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結合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推進工作。落實規模化養殖場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按規定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處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養殖場(戶)可委托第三方進行收集、運輸、處理和利用。大力推動種養循環發展,打通還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在部分生豬調出大縣開展種養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省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
(九)減少生活污染。加大力度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18年年底前,所有縣(市、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一縣一場”配置或統籌使用。推進全省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改,落實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參與)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