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21 15:26
來源:國務院
多措并舉,加強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行垃圾計量收費。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推廣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實施“裝、樹、聯”(垃圾焚燒企業依法依規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在廠區門口樹立電子顯示屏實時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燒爐運行數據、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強化信息公開,提升運營水平,確保達標排放。(生態環境部指導)以餐飲企業、酒店、機關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等為重點,創建綠色餐廳、綠色餐飲企業,倡導“光盤行動”。促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拓寬產品出路。(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管局指導)
開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頭減量及資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產生現狀和發展趨勢,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強化規劃引導,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轉運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加快設施建設,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體系。開展存量治理,對堆放量比較大、比較集中的堆放點,經評估達到安全穩定要求后,開展生態修復。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資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質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
(五)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強化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險廢物源頭防線。新建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確管理對象和源頭,預防二次污染,防控環境風險。以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等行業為重點,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生態環境部指導)
夯實危險廢物過程嚴控基礎。開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探索將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范圍,掌握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轉移、貯存、處置情況。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生態環境部指導)全面實施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制度,依法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及時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水平。(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指導)開展廢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制度試點。(生態環境部指導)落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強化地方政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責任,推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體系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促進規范處置。(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指導)
完善危險廢物相關標準規范。以全過程環境風險防控為基本原則,明確危險廢物處置過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資源化利用過程環境保護要求,規定資源化利用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限值,促進危險廢物安全利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將危險廢物檢查納入環境執法“雙隨機”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轉移、非法利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部指導)
(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培育產業發展新模式。提高政策有效性。將固體廢物產生、利用處置企業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范圍,根據評價結果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指導)落實好現有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財政部、稅務總局指導)構建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制,制定國家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對依法綜合利用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免征環境保護稅。(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指導)按照市場化和商業可持續原則,探索開展綠色金融支持畜禽養殖業廢棄物處置和無害化處理試點,支持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產業發展。到2020年,在試點城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面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指導)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中,加大對畜禽糞污、秸稈綜合利用生產有機肥的補貼力度,同步減少化肥補貼。(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指導)增加政府綠色采購中循環利用產品種類,加大采購力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指導)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在政府投資公共工程中,優先使用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等為原料的綜合利用產品,推廣新型墻材等綠色建材應用;探索實施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強制使用制度,明確產品質量要求、使用范圍和比例。(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指導)
發展“互聯網+”固體廢物處理產業。推廣回收新技術新模式,鼓勵生產企業與銷售商合作,優化逆向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建立在線交易平臺,完善線下回收網點,實現線上交廢與線下回收有機結合。(商務部指導,供銷合作總社參與)建立政府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平臺與市場化固體廢物公共交易平臺信息交換機制,充分運用物聯網、全球定位系統等信息技術,實現固體廢物收集、轉移、處置環節信息化、可視化,提高監督管理效率和水平。(生態環境部指導)
積極培育第三方市場。鼓勵專業化第三方機構從事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環境污染治理與咨詢服務,打造一批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骨干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以政府為責任主體,推動固體廢物收集、利用與處置工程項目和設施建設運行,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債務前提下,依法合規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實現與社會資本風險共擔、收益共享。(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指導)
三、實施步驟
(一)確定試點城市。試點城市由省級有關部門推薦,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統計局、國家郵政局等部門篩選確定。
(二)制定實施方案。試點城市負責編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試點目標,確定任務清單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務分解,明確每項任務的目標成果、進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實施方案按程序報送生態環境部,經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實施。2019年上半年,試點城市政府印發實施方案。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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