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22 15:25
來源:中國固廢網
10月22日,內蒙呼市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啟動招標,招標人為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區分局,工程所需資金來源于自籌,工程計劃投資59000.0萬元。
本項目擬選址位于呼倫貝爾經濟開發區謝爾塔拉項目區內緯四路南側,經二路西側,南側光明街,西側與源豐新能源比鄰。
項目分兩期建設,本項目此次實施內容為一期工程,主要服務于海拉爾區,用地總面積約 100 畝,負責焚燒處理海拉爾區全區的生活垃圾。新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主要建設日處理生活垃圾600噸/天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系統一套、生產及輔助生產性建筑及相關配套設施。采用的主要設備包括:2 臺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為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相應搭配1 臺額定功率12MW汽輪發電機組。本項目一期投資估算31252.32 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垃圾焚燒處理服務費≤65 元/噸。
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特許經營項目法人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區分局的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特許經營項目已由以海政字【2019】48號備案。招標人為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區分局,工程所需資金來源于自籌,工程計劃投資59000.0萬元。招標人承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采用網上招投標:是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項目名稱: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區分局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特許經營項目 法人
(二)建設地點:呼倫貝爾經濟開發區謝爾塔拉項目區內緯四路南側,經二路西側,南側光明街,西側與源豐新能源比鄰。
(三)建設規模及內容:1、 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分兩期建設,本項目此次實施內容為一期工程,主要服務于海拉爾區,用地總面積約 100 畝,負責焚燒處理海拉爾區全區的生活垃圾。新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主要建設日處理生活垃圾600噸/天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系統一套、生產及輔助生產性建筑及相關配套設施。采用的主要設備包括:2 臺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為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相應搭配1 臺額定功率12MW汽輪發電機組。本項目一期投資估算31252.32 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垃圾焚燒處理服務費≤65 元/噸。
2、 招標范圍: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的特許經營方式并在項目經營期內,按照《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特許經營項目法人特許經營協議》(以下簡稱《特許經營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本項目的前期手續辦理、勘察、設計、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及移交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等管理工作,包括獲取由此產生的收益權利等(含發電和垃圾費補貼收入),通過公開招標形式選擇中標人,由該中標人組建項目公司負責: 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能源技術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項目立項辦理等一切前期工作; ②項目勘察、設計、投融資、建設; ③項目建設及運營期內的全部投融資; ④運營期內的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工作; ⑤在特許經營期滿后,按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將項目無償、完好、無負債擔保地移交給實施機構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分局或其指定機構。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分局或其授權部門支付垃圾處理費。
3、 建設期要求:項目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一期建設,通過驗收并達標運行(含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和安裝、工程施工和試運行等)。
4、 特許經營期要求: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建設期2年,運營期28年),計算時間從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之日起開始計算。
5、項目特許經營模式:項目采用BOT模式(建設-運營-移交)。經公開招標后,招標人授予中標人前期工作、投資、勘察、設計、建設、運營、移交海拉爾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BOT特許經營項目,中標人負責項目的前期工作、勘察、設計、投資、建設、管理運營和移交等工作。項目建設運營所需全部投資由中標人籌措并承擔投融資成本,承擔特許經營期所有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環保風險、安全生產風險等。項目建設完成后按《特許經營協議》約定提供生活垃圾焚燒處理、余熱發電業務,收取售電收入、生活垃圾處置費等允許費用,并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特許經營期結束后,如需進一步協商后續合作事宜項目公司享有優先權并簽署補充協議。
若項目公司就項目經營事宜與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分局或其他授權機構未達成新的協議,或如需重新招標而項目公司未獲中標資格的,中標單位應將全部項目資產(含土地剩余使用權)無償移交實施機構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海拉爾分局或其他授權機構。 中標單位不得變賣、抵押投資建設項目的土地及附著物、建(構)筑物、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設備等。特許經營權的限制:在特許經營期內,不得轉讓或者以承包經營、掛靠等方式變相轉讓特許經營權,不得質押特許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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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人資格條件和要求
一般要求: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投標人必須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良好記錄(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個月以上的稅收繳納及社保證明材料(港、澳地區提供繳納強積金或基金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證明)。 特定資格要求: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外注冊(含港、澳地區)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港、澳地區提供香港注冊署頒發公司注冊證書或同等法律效力證明),具有本項目履約及融資能力,同時具有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和國際先進、國內一流垃圾處理技術;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投標人年度凈資產應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以2018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為準);3、業績要求: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有至少1項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平均日處理規模600噸/天或以上規模、且已成功運營三個月以上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業績(提供業績合同、環保驗收報告或至少最近三個月售電憑證);4、項目負責人須主要負責過2個以上(含2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并提供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港、澳地區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證明);5、信譽要求:投標人在近三年(2016 年10月以來)內,不曾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沒有編制虛假財務報表、提供虛假財務信息、就企業基本情況作虛假陳述、涉嫌違規被環?;蚱渌块T通報等情況,沒有為獲取某項合同而支付不正當費用或進行行賄等行為,并且沒有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6、其他要求:投標人不是無力清償債務者、沒有處于受監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狀態、沒有破產或停業整頓,其業務沒有處于被法院采取強制措施或管制的狀態,其經營活動沒有被中止,并且沒有因上述事件而成為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對象;7、投標人必須是“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港、澳地區、事業單位投標人無需提供)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2、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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