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19 09:59
來源:固體廢物處理利用委員會
作者:李金惠、劉麗麗等
時值歲末年初,為了及時反映環保產業過往一年的發展動態,預測新一年的發展趨勢,我會組織各分支機構編寫了《2019年環保產業發展評述和2020年展望》,供環保企事業單位、專家和管理者參考。
1 2019年行業評述
2019年我國固體廢物行業整體發展迅速,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等法律政策文件的修訂,“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垃圾分類”、“清廢行動2019”等工作的開展,我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資源化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有所減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顯著進步。但同時也存在諸多問題,如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標準缺失,資源化產品出路受限;歷史堆存量大,底數不清,收運體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不完善等。
本文將總結2019年我國固體廢物行業相關政策,并對目前重點領域的現狀、存在問題和關鍵技術進行總結和點評。
1.1 主要政策
(1)法律法規修訂
2019年6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強化了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者的責任,完善排污許可制度,并且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2019年12月23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進入二審,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將修訂草案第三條第一款有關防治原則的規定修改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強化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增加地方政府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建立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2)“無廢城市”建設
2018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方案規定到2020年,系統構建“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試點城市在固體廢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明顯進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事件零發生、培育一批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骨干企業。
2019年5月8日,為科學指導試點城市編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充分發揮指標體系的導向性、引領性,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和《“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3)生活垃圾
2019年04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發布《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201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底,東部地區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所有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組;中西部有較好基礎、基本具備條件的地區,力爭實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90%以上行政村及規模較大的自然村組;地處偏遠、經濟欠發達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工作目標。到2022年,收運處置體系覆蓋范圍進一步提高,并實現穩定運行。
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2019年8月15日,新修訂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決定,該條例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4)工業固體廢物
2019年1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集聚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探索建設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的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到2020年,建設50個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50個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基地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形成多途徑、高附加值的綜合利用發展新格局。
(5)危險廢物
2019年9月5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如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新增7種危險廢物、刪減7種危險廢物、合并減少8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新增13種危險廢物(豁免情形)。
2019年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各省(區、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全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要總體平衡,布局趨于合理;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顯著提升,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案件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其中, 2020年年底前,要求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及“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率先實現目標要求;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其他地區提前實現目標要求。
(6)廢鉛酸電池
2019年1月22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辦公廳,共同印發了《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通過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率達到40%;到2025年,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率達到70%;規范收集的廢鉛蓄電池全部安全利用處置。
2019年1月28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方案規定到2020年,試點地區鉛蓄電池領域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體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廢鉛蓄電池環境風險;試點單位在試點地區的廢鉛蓄電池規范回收率達到40%以上。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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