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9-16 13:33
來源:發改委
補貼項目投資建設月度監測,針對需補貼的生物質發電項目投資建設和中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測,按月發布項目并網信息,新增項目補貼額度累計達到今年15億元中央補貼資金總額后,地方不再新核準需中央補貼的項目。
為及時掌握全國生物質發電項目核準、建設情況,各省(區、市)需組織生物質發電企業按監測要求,及時報送項目核準、建設、開工等信息。
七、推動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
為保障和支持生物質發電發展,做好政策銜接和平穩過渡,為行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根據4號文等文件要求,《方案》對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明確提出有關要求。
關于項目競爭性配置。按照4號文提出的“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新增項目。在年度補貼資金總額確定的情況下,進一步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市場化配置機制”的要求,并充分考慮政策平穩過渡,《方案》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同時,為促進生物質發電項目充分發揮環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等方面的作用,確保補貼資金科學高效使用,在建項目應在合理工期內建成投產。
關于補貼資金中央地方分擔。為加大對生物質發電的支持力度,讓更多的生物質發電項目享受政策支持,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積極性,在現有中央補貼資金的基礎上,《方案》明確,自2021年起,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包括2020年已并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及2021年起新并網納入補貼規模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更好的支持和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發展。同時,考慮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分地區差異化地合理確定分擔比例。具體分擔辦法將在2021年建設方案中明確。
八、落實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
生物質能利用對促進農林廢棄物和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替代化石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具有重要作用,國家支持生物質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方案》明確,一方面要立足于多樣化用能需求,不斷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堅持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電則電,鼓勵加快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提升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另一方面,不斷落實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收、儲、運、處理”環節予以支持和補償。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區、市),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逐步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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