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7-21 09:31
來源:能源新媒
作者:武魏楠 范珊珊
江蘇省常州市的溧陽縣,在秦朝時期就設置了縣制。這一名字沿用至今。近代以來的溧陽詩書之氣濃郁,綠水青山環繞,卻未見太多的產業發展之力。
2016年,寧德時代的重磅落戶,如平地驚雷般讓溧陽悄然崛起,穩穩站上了新能源產業的“風口”。寧德時代最終投資百億元,在溧陽成立江蘇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時代”)。
9年之后,江蘇時代和溧陽再一次站在了中國能源變革的最前沿。2025年2月,江蘇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創新開展綠電直連供電試點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5〕115號),在全國率先啟動綠電直連供電試點,通過電網企業統一規劃建設連接動力電池產業鏈企業與綠電電源的專用線路,實現綠電“點對點”直供。
江蘇時代就是5個試點企業之一。
綠電直連是一種創新的能源供應模式,指建立新能源直連專線,將風電場、光伏電站等新能源項目與大型用戶(如工業企業、工業園區等)直接連接起來,實現能源生產與消費的直接對接,為用戶提供綠色、低碳的電力供應。
早在2021年,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
隨后在諸多國家級和省級的政策文件中,陸續出現了“新能源直供電”、“綠電直接供應”等表述。但真正讓“綠電直連直供”成為行業內關注焦點的時間,還是歐盟《新電池法》及相關配套文件對電動汽車電池碳足跡計算細則的出臺。因為這一法案直接關系到中國產品的對歐出口。
《新電池法》相關配套細則對直連的定義是,直連線路應為同一設施內線路或者按照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發布的《關于電力內部市場共同規則及修訂》(第2019/944號指令)第2章第(41)條定義的“連接獨立發電站點與獨立用戶之間的電力線路,或連接發電企業與電力供應商直接為其自有場所、子公司及客戶供電的電力線路”。
這種更加強調綠電項目與電池制造企業純粹物理直連的模式,與此前中國政策文件中的虛擬直供(物理上綠電和電池制造企業是鏈接大電網,直供只是通過交易形成的虛擬形態)差異巨大。
而江蘇的新政策,在國內開創性地提出了建設連接動力電池產業鏈企業與綠電電源的專用線路,實現綠電“點對點”直供,可以說為當前國內僅有的符合歐盟標準的“綠電直連”。
不過,當我們拋開“綠電直連直供”這樣死板的文字定義,不難發現:類似源網荷儲一體化的微電網、離網項目,似乎都符合歐盟電池法中的直連標準。
事實上,在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中國的電網?構和新能源利用形式正在發生顛覆性的巨變。一味地以歐盟標準限定來開發“綠電直連”并不符合中國的發展需要。拋棄模糊的概念定義,找到符合中國的新能源發展與消納?合,才是更為迫切的。
更不容忽視的是,在寬泛的綠電直連直供試點和實驗中,如何平衡發電、電網、用戶、政府之間的多元化利益訴求,是一個更加考驗政策設計者和改革推進方的重要難題。無論是中國概念下的源網荷儲一體化,還是符合歐盟標準的綠電直連,都將是無法回避的。
而就在江蘇新政策還處于熱議中的時候,5月2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從國家層面確立推動綠電直連。這讓本就喧鬧的行業,更添一份助力。
政策創新與利益博弈的復雜交織,凸顯出綠電直連的復雜與多面。
01 “中國式直連”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以下稱《通知》)作為我國新能源消納政策的重要創新,蘊含著變革電力生產消費模式的契機。
《通知》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定義了“綠電直連”模式及相關概念。綠電直連是指風電、太陽能、生物質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而通過專用直連線路向單一用戶供電,實現電量可清晰物理溯源。直連線路即電源與用戶間專用電力線,可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并網型項目整體接入公共電網但電源接入在用戶側,與大電網有明確邊界;離網型則完全獨立于公共電網運行。
此外,政策明確項目新能源年發電量的自發自用率不低于60%,且自發自用電量占用戶總用電量比例2025年須達30%以上,并逐年提高到2030年的35%以上。同時,限制上網電量比例一般不超過20%,要求不斷提高項目就地消納水平。
這里的新能源項目,既包括了分布式新能源也囊括了集中式項目。近些年來,隨著新能源裝機的爆發增長,新能源就地消納訴求變得愈加迫切。特別是2023年以來,西北新能源基地送出受限、東部部分時段光伏出力受限等問題突出,國家能源局提出2025—2027年每年新增新能源2億千瓦的目標,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的紅線。按當前裝機測算,要達到90%利用率,則每年需要消納風光電量約3.5萬億千瓦時。
綠電直連正是為“就近就地”挖掘消納潛力提供新模式,通過發電側和用戶側點對點直供,減少遠距離輸電損耗和中間環節,提高本地清潔電力的利用效率。
此外,《通知》中明確了綠電直連應用的場景。一是新增負荷可配套建設新能源項目。二是存量負荷在已有燃煤燃氣自備電廠足額清繳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前提下開展綠電直連,通過壓減自備電廠出力,實現清潔能源替代。三是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存量負荷綠電直連。四是支持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后開展綠電直連。
對于出口型的企業,特別是電池企業而言,綠電直連的政策落地無疑是一項利好。歐盟公布《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下的電動汽車電池碳足跡計算規則草案內容顯示,目前歐盟認可的電力碳足跡計算模型僅有按照國家平均電力消費組合計算與直連電力兩種方式。綠電直連通過物理溯源提供合規工具,幫助企業規避碳成本差距,增強外貿競爭力,尤其對電池、鋼鐵等高耗能行業至關重要。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