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本市具有“上海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的企業共有16家,分布于嘉定區、寶山區、浦東新區、奉賢區、金山區、南匯區、普陀區、閔行區、松江區和青浦區等地。在這些企業的焚燒設備中,1臺為氰化物專業焚燒爐,2臺為水泥窯,2臺為回轉窯,3臺為干餾氣化爐,其余8臺均為敞開式人工投料焚燒爐。目前,這些企業存在著焚燒處置系統配置不齊全、焚燒主體設備離技術規范要求甚遠以及配套設備不全等問題。為此,市固廢中心積極研究對策,預備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1、現行技術規范提升為強制性的技術標準
現行的《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是一個推薦性的行業標準,對原有的焚燒設施沒有約束力。因此,建議以現行的技術規范為基礎,結合本市的實際,制定強制性的地方技術標準,通過處理設施技術門檻的設置,逐步淘汰落后焚燒技術,發展高效、安全、資源型焚燒技術,以提高本市的處理技術水平。
2、盡快制定本市危險廢物污染控制專項規劃
應當盡快制定本市危險廢物污染控制的專項規劃,并將本市在建的醫療廢物無害化集中處理項目作為示范,帶動危險廢物的分散焚燒處理也能逐步向集中焚燒處理發展。通過規劃,逐步淘汰落后的焚燒技術,合理調整現有的焚燒設施,對小規模處理設施的整改,可通過企業間的相互整合,重組成符合技術規劃要求的焚燒設施,從而實現合理布局、規范處理。
3、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察能力
為有效發揮監管作用,應當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現場執法設備,現場監管人員應配備遠紅外測溫儀、黑度儀、PH計、比重計、風速儀、流量計等常規的現場監測設備,在有條件情況下,中心可配置常規的分析儀器,或通過委托監測中心的方式,不定期抽查焚燒處置單位排污情況。此外,在對焚燒企業的日常管理中,可通過信息平臺的建立,為規范處理提供技術支持,積極鼓勵、支持、幫助企業規范操作,提高水平。
4、加強處理技術崗位培訓,建立環保設施運營管理
應當加強危險廢物焚燒處理者的崗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對從事焚燒處理的企業實行物業管理,由具備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質的單位來幫助、指導、管理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