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10 17:20
來源: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科學制定中長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培育長期持續穩定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以明確的市場需求帶動相關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電力體制改革,釋放投資活力,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促進投資合理增長和結構優化;加強資金、價格、土地、財稅、金融、電網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協調配合,多措并舉、綜合施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根據資源稟賦、電力市場分布、既有用能條件等,堅持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在資源豐富地區,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集中送出;發揮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廣、產品形式多樣的特點,鼓勵建設分布式能源,就地開發、就地消納;結合各類資源優勢,積極推進多種形式可再生能源的一體化、綜合利用,形成多元發展、多能互補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支持。緊跟國內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最新發展趨勢,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積極學習并掌握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不斷提升自主研發能力,促進產業升級壯大和成本降低,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推動利用規模不斷擴大。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2020年。全社會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認識進一步提高,適應其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經營、管理、服務模式逐步建立;開發利用市場持續拓展,規模不斷擴大;開發利用成本顯著降低,風電項目電價基本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基本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體系深度融合,適應其發展的經營、管理、服務模式更加完善; 開發利用成本持續降低,市場競爭力不斷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規模比“十二五”末翻兩番。
2.具體指標
(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高
——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7%,省內全口徑開發利用規模約4173萬噸標準煤。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8%,省內全口徑開發利用規模約10870萬噸標準煤。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體系中上升為重要電源
——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比“十二五”末增長近2倍,力爭達到3010萬千瓦,其中,風電14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230萬千瓦,水電110萬千瓦,核電270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占省內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力爭達到22%;年實現發電量620億千瓦時。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比“十二五”末增長6倍,力爭達到8155萬千瓦,其中,風電23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25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500萬千瓦,水電790萬千瓦,核電2065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占省內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力爭達到40%以上;年實現發電量2300億千瓦時。
(3)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等非電應用繼續拓展
——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約2200萬噸標準煤。
——2030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約3500萬噸標準煤。

四、發展任務
(一)有序推進風電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陸海并舉,統籌風能資源分布、電力輸送和市場消納,加強風電布局與主體功能區劃、產業發展、旅游資源開發的銜接協調,積極打造陸上、海上“雙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東部風電大省;完善適應風電發展的電力調度和運行管理機制,確保風力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鼓勵采用新型技術和產品,降低風電開發成本,提高風電利用效率。力爭到2020年,全省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400萬千瓦;到2030年,全省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2300萬千瓦。
1.穩步推進陸上風電發展
加強陸地風能資源管理,圍繞山東半島東部、北部沿海陸域風電帶以及魯中、魯西南內陸山區風電帶,以煙臺、青島、濰坊、東營、濱州等市沿海陸域和淄博、泰安、濟寧、臨沂、棗莊等市山區為重點,以德州、菏澤等平原地區低風速風電發展為補充,積極建設陸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堅持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與分散式、小型風電開發建設并舉,探索風電與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發展。
2.適時啟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
圍繞山東半島東部、北部沿海及海上風電帶,加強海上風電開發與海洋功能區劃、海岸線開發利用規劃、重點海域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沿岸經濟建設、產業布局等統籌協調,以魯北、萊州灣、渤中、長島、半島北、半島南等6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為重點,積極推進潮間帶及近海風電項目建設,打造海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
(二)大力推進太陽能利用
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開發利用基礎較好的優勢,以提供綠色電力、綠色熱力為重點,堅持太陽能發電與熱利用并重的原則,不斷擴大太陽能利用規模;積極推進太陽能利用與常規能源體系相融合;以推廣應用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努力實現光伏產業規模化和跨越式發展,積極推進光熱產業轉型發展。力爭到2020年、2030年,太陽能年利用量分別相當于替代1920、3160萬噸標準煤以上。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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