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6 11:33
來源:鄭州市政府
日前,河南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總體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建立健全。全文如下: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2月1日
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鄭州市地處中原腹地、黃河南岸,河南省省會所在地,是全國重要的陸空交通、物流集散樞紐和信息電子、裝備制造基地;市轄區域有全國蔬菜產業重點縣,紅棗、櫻桃、石榴、大蒜等特色果蔬種植區域,以及重要的肉、禽、蛋、奶等畜禽產品繁育養殖加工基地,初步形成了以現代都市農業為依托的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格局,是中原經濟區核心發展增長區域。鄭州市由于社會經濟近四十年的快速發展,以歷史遺留污染地塊排查與治理、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處理處置、水源地保護等問題為重點,土壤環境問題逐漸顯現。在加速推進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時期,土壤環境保護工作依然是生態文明和美麗鄭州建設中心任務之一。為切實解決鄭州市目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環境風險管控,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及人居環境安全,根據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河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劃》,結合鄭州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和飲用水水質安全為重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和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生態環境支撐條件。
二、工作目標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總體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標: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環境質量狀況
1.摸清土壤污染底數
完成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按照河南省相關要求和部署,開展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的全市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根據環保、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已調查發現的土壤污染點位超標區、土壤重點污染源影響區(含污灌區)、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和農用地分布情況,以耕地為重點,兼顧園地、林地等,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查明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以化工、電鍍、有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礦采選、石油加工、危險廢物治理等行業(以下簡稱“重點行業”)為重點,主要針對重點行業在產企業及其使用權變更為其它行業企業用地、關閉或搬遷企業原址中的疑似污染地塊,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污染地塊排查確定工作,查清并掌握全市重點行業企業疑似污染地塊中的污染地塊位置、范圍、區域分布及其周邊土地類型和環境風險情況。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城管局、農委、林業局、水務局、衛計委等部門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縣級及以上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等)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等)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實施定期調查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體系
實施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制度。根據河南省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制度要求,以土壤污染詳查為起點,實施全市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制度,每十年開展一次調查工作,并由市政府公布相關調查結果。
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農委、衛計委等部門參與。
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開展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工作。2017年底前,根據國家和河南省相關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要求,完成全市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結合鄭州市實際,完成全市土壤環境監測基礎和風險點位的設置、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制定等工作。在耕地等設置的環境監測基礎點位,每五年開展一次監測;在重點行業企業及其周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果蔬種植基地等設置的土壤環境風險監測點位,每年開展一次監測工作;以全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規劃的農用地土壤環境監測點位及規定的監測要求為基礎,結合中牟、新鄭、滎陽等地草莓、大蒜、紅棗、石榴等特色果蔬和市域小麥、玉米等大宗農產品種植區域實際,在全市特色、大宗農產品種植區域合理補充設置監測點位、增設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工作。到2020年,實現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國土資源局、城管局、農委、林業局、水務局、衛計委、畜牧局等部門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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