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6 17:11
來源:浙江省政府
(六)妥善化解風險。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時向社會公開搬遷改造項目相關信息,建立早預見、早發現、早處置的風險化解機制,對輿情熱點分類甄別、妥善處理。妥善解決因搬遷改造帶來的職工分流安置問題,通過開發就業崗位、加強職業培訓、提供就業服務、落實扶持政策等措施,積極幫助有關失業人員再就業。(責任單位:省維穩辦、省人力社保廳,各設區市政府)
(七)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搬遷改造同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流程再造、組織結構調整、品牌建設等有機結合,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鼓勵搬遷改造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對高風險的化學品、工藝和裝備實施替代和改造,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或設備,嚴禁生產國家禁止生產的產品。積極推進智能制造,鼓勵建設數字車間、智能工廠和智慧化工園區,以信息化、智能化應用提高安全和環保水平。鼓勵承接園區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配套。(責任單位:省經信委,各設區市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框架內,由省經信委、省安監局牽頭建立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協調機制。省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各設區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負總責。(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安監局及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二)認真落實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辦發〔2017〕77 號文件規定的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涉及的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并結合實際研究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用措施。(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省金融辦、省國稅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各設區市政府)
(三)強化督促檢查。省經信委、省安監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跟蹤分析和通報,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予以激勵,對工作不力、進度滯后的及時督促整改。適時委托第三方開展中期評估,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提出解決辦法。(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安監局,各設區市政府)
本方案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開始實施。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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