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08 14:05
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通知。通知明確,2018年至2020年,各市州采取城鄉統籌、區域統籌的方式,新建、擴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統籌處理城鄉生活垃圾。
此外,到2020年,湖南實現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覆蓋14個市州,5個RD濕解處理廠所在區域全部按照環境保護督察要求妥善處理好生活垃圾;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的50%以上。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環境保護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生活垃圾焚燒
處理設施建設的通知
湘建城〔2018〕5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促進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利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和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16〕227號)及《“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發改環資〔2016〕285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2018年至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8年至2020年,各市州采取城鄉統籌、區域統籌的方式,新建、擴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統籌處理城鄉生活垃圾。到2020年,實現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覆蓋14個市州,5個RD濕解處理廠所在區域全部按照環境保護督察要求妥善處理好生活垃圾;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的50%以上。各市州要根據建設目標任務,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倒排工期,及時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二、建設要求
(一)實行區域統籌。各市州要按照城鄉統籌、區域統籌的原則及確定的項目建設目標和統籌范圍,編制完善本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區域統籌方案和項目建設方案,綜合考慮經濟水平、垃圾產量、地域條件、運輸距離等因素,科學規劃布局處理設施,合理確定項目建設地點,統籌處理城鄉垃圾。
(二)推行市場運作。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建設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模式,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引進社會資本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各市州要按照公開公正、適度競爭的原則,科學合理設置準入條件,選擇有實力、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有成熟案例且運營成效好的專業企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要加強指導、監督和服務,搭建市州政府與企業交流對接平臺。要嚴格規范特許經營監督管理,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特許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6號)要求,統籌范圍內不得重復授予特許經營權。
(三)嚴格技術標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必須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運營。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要求組織建設,水、惡臭等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煙氣排放鼓勵執行國際先進標準,并對主要設施運行狀況實行實時監控。具備條件的,鼓勵協同處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廠區及建筑物要按照綠色、智能、低碳的理念,與城市景觀、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污水再生利用、科普基地等結合起來,打造綠色生態市政標桿工程。
(四)加快前期工作。此次集中推行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建設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規劃選址、用地、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由省級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審批,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鼓勵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相關部門要主動服務,提前介入,采取平行審批、并聯審批等方式,提高服務效率。各市州政府要統籌協調各項前期工作時序安排,采取交叉推進、平行推進等方式,確保前期工作各環節無縫銜接。要科學選址,重點考慮對周邊居民影響、配套設施情況、垃圾運輸條件及灰渣處理的便利性等因素,符合條件的,優先考慮選址在現有填埋場和產業園區。
(五)規范工程管理。各市州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項目建設,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對前期工作、征地拆遷、開工、竣工、調試運營等關鍵節點,要明確時限,細化責任,有效管控工程進度,確保質量安全。
(六)完善配套設施。各市州要結合當地實際和焚燒處理設施選址,按照經濟運距最優原則,規劃建設垃圾中轉站,完善垃圾收集、中轉、運輸系統,嚴禁敞開式收運,減少收運過程中的二次污染。統籌范圍內的市縣應按照項目實施責任主體的統一部署及城鄉一體化的要求,編制生活垃圾收運方案,并組織實施。配套做好爐渣和飛灰處理處置工作,鼓勵爐渣資源化利用。焚燒發電廠建成投運的地區,衛生填埋重點用于填埋爐渣和達到豁免條件的飛灰以及應急使用。及時配套建設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電力輸出線路,確保設施建成后及時投入生產運營。
(七)確保穩妥推進。搞好深入調研,摸清底數。在垃圾焚燒項目前期,要在項目屬地入社區、入村廣泛開展調研,與村社干部、群眾代表等深入交流座談,認真傾聽群眾意見,系統分析各方訴求。對疑慮和誤解,耐心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充分考慮其合理訴求,積極研究解決措施,對采取不當方式表達不合理要求的,應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制止;抓好工作細節,講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群眾工作實效。廣泛發動宣傳贏得支持,打消群眾顧慮,爭取群眾對項目建設的信任和理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垃圾治理工作聯席會議負責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牽頭做好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指導焚燒處理項目選址、工程設計審查,工程監管和特許經營的指導監督,擬定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和考核管理辦法,牽頭組織對各地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考核。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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