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27 09:27
來源:中國水網
一、事件簡述
1、2018 年 6 月 25 日,有媒體報道質疑(1)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東江環?!保┛毓勺庸窘鳀|江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東江”)在夜間部分運作時間危廢燃燒溫度低于環評要求;(2)一氧化碳等部分排放氣體濃度超標,甚至還通過旁路排放;(3)在線監測系統中,操作員可以打開參數設置,對監測廢氣的各種參數如量程、斜率等進行修改;(4)公司被要求停產整治,主要責任人被刑事拘留。
2、2018 年 6 月 25 日晚,江西東江收到江西省豐城市環保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豐環罰告字(2018)18 號),內容為:你公司二燃室溫度經常低于環評要求的≥1100 度的要求,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你公司作出罰款五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事件說明
經核查,2018 年 5 月 23 日媒體記者對江西東江進行采訪,在采訪過程中,記者對焚燒爐的爐溫、旁路以及監控系統等問題提出了質疑。公安部門針對記者質疑的情況,于 2018 年5 月 24 日將江西東江主要責任人采取刑事拘留進行詢問調查。2018 年 5 月 28 日,江西省豐城市環保局下發《責令改正決定書》,內容為:
1)在線監控及現場監測數據顯示你公司外排廢氣含氧量不穩定;
2)二燃室溫度有時會出現低于環評要求的≥1100 度的要求;
3)你公司人員擅自操作使用廢氣在線監控設施,責令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及所有從事自動監控設施的操作及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公司知悉該信息后,高度重視并立即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江西東江進行環保合規經營核查,并配合當地監管部門及專家調查取證。公司管理層經過審慎評估,認為上述事項未產生重大環保污染問題,江西東江對焚燒車間進行停產檢修,填埋物化等其他業務正常運營,對江西東江生產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相關責任人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取保候審,江西東江經過檢修整改后已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于 2018 年 6 月 7 日進行試生產;同時根據試生產要求,公司已委托獨立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江西東江的生產排放數據進行監測,并將形成監測報告后報送當地環保部門。對于江西東江經營及生產過程中存在個別操作不規范行為,公司對此進行深刻地反省并積極整改;對于報道中關于通過旁路未經處理排放及自行修改數據等問題,公司經初步自查后,認為江西東江不存在煙氣未經處理排放及篡改監測設備數據的行為,公司將配合監管部門依據事實取證,還原事實的真相。
三、關于報道情況的說明
1、根據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查組要求江西東江整改關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超出實際處置能力問題,截止 2017 年 4 月底,江西東江已整改完畢,其收集及處置危廢種類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內。
2、報道稱“在夜間部分運作時間危廢燃燒溫度低于環評要求”,經核查,江西東江在焚燒系統故障停爐停料降溫時間段,溫度會低于正常溫度。在正常生產時回轉窯和二燃室的溫度達到 850℃和 1100℃以上,焚燒系統的溫度控制滿足《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導則》規定要求。
3、報道稱“一氧化碳等部分排放氣體濃度超標,甚至還通過旁路排放”,經核查,焚燒車間在處理高氯廢物時排放煙氣存在短時間氯化氫超標的現象,江西東江如實進行了記錄,同時公司主動通過停止進料、調整物料配伍等措施進行控制。對于該問題,江西東江發現問題立即進行了整改,保障合規排放。針對旁路排放問題,為了提高對當地危廢焚燒產生煙氣的處理效果,江西東江 2017 年初在原環評工藝路線新增煙氣濕法洗滌脫酸系統,同時保留了原環評工藝的路線作為旁路,即旁路和后增加的濕法脫酸系統可以切換,危廢焚燒所產生的煙氣均是經過合規處理和煙氣在線檢測儀監測,并經同一引風機經煙囪排放,不存在煙氣未經處理排放的行為。
4、報道稱“在線監測系統中,操作員可以打開參數設置,對監測廢氣的各種參數如量程、斜率等進行修改”,經核查,江西東江于 2018 年 3 月安裝新的在線監測設備,更換新設備之前按照規定已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了報備。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后試運行,江西東江按照規定委托獨立第三方對新的在線檢測儀進行比對監測。媒體報道所稱時間段為新監測設備采樣比對期間,在比對報告未確認合格并報環保部門驗收之前,新監測設備仍處于調試、檢測及試運行階段,江西東江不存在篡改監測設備數據的行為。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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