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2-15 09:24
來源:E20研究院
作者:郝海靖

項目周期短、回款快,可運營性弱,不適用于PPP模式 從項目周期上考慮,修復類訂單實施周期一般在9個月~12個月,短于水環境的18個月~24個月,施工周期和回款周期較短。因此,盡管環境修復同屬于工程類項目,但項目對資金的占用較小,整體安全性相對較高。 E20研究院在2018年對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退庫的數據分析顯示,土壤修復項目出庫比例達52.9%(入庫土壤修復項目數量亦較少),目前政府對土壤修復的緊迫性較低,市場需求較弱。此外,土壤修復類項目沒有維護和系統集成的要求,通過工程達標達到項目效果較容易,如果采用PPP模式,也就背離了其核心目的,很可能淪為單純的融資工具。因此,E20研究院認為在土壤修復領域暫時不宜采用PPP模式。 技術選型以適用性為主要原則 污染土壤的修復治理是一個復雜過程,涉及眾多因素,單一的修復技術能解決一定范圍的問題。由于污染物特性、污染場地的環境條件等因素的差異,每項修復技術都有一定的適用范圍。 修復技術的篩選需充分考慮場地污染特征、修復資金水平、修復時間、修復標準和業主要求等各項因素,并結合修復技術的有效性、經濟性和成熟可靠性等因素進行綜合決策。(詳細技術介紹及對比分析內容參見《土壤修復行業分析報告》,技術分析章節與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編制。)
土壤修復各場地類型技術圖譜

產業生命周期分析 根據產業生命周期理論,土壤修復產業一般會于發展初期在低點保持一段時間,待力量積蓄到一定程度后就在較短的時間內出現猛烈的上漲勢頭,市場需求、資金投入、土地調查、激勵政策等出現全面性飛躍,據此,可梳理出土壤修復產業生命周期包含的四個階段。 (1)準備階段——污染事件頻出現,醞釀規劃求變 該階段通常以某些帶有標志性的污染事件為開端(如美國的拉夫運河事件),其發生往往引起民眾對土壤污染危害問題的覺醒和政府對環境保護措施短板的反思,促使或迫使國家通過法律規范、政策扶植和資金投入等手段支持修復市場的興起,一方面遏制新的環境污染,另一方面通過工程實施對已污染地區進行修復,改善土壤和水環境。 (2)起步階段——行業聚能成焦點,政策逐級鋪墊 該階段有若干具備相關技術和設備的專業型企業在準備階段利好政策和美好預期的激勵下進入土壤修復領域。同時已完成修復的項目逐漸從市場存量中剝離。國家主導的資金投入將修復需求持續釋放,對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以及產業促進計劃的不斷推進,新的政策法規以及計劃出臺,或對原有文件進行細化和修訂。綜合我國土壤修復市場的行業動向來看,目前正處于起步階段。 (3)躍進階段——行業爆發迎風口,市場攀至峰值 政府都是占主導地位的修復項目埋單者,待產業足以依靠自身潛力維持近勻速運動之后才慢慢抽離。民間資本也大規模進入市場,競爭加劇,并購案例增多,資源開始整合,企業和研究機構普遍加大研發力度,新興技術層出不窮;民間資本也大規模進入市場。正是在技術和資本的雙重助力下,這一時期將有若干大型企業成為產業龍頭,甚至發展為跨國集團。 (4)調整階段——企業整合圖存量,政府撤資監管 待修復地塊已經大幅減少,政府資金投入明顯減弱,轉而以加強規范和管控為主要工作,私人企業取而代之成為消費主體,已經相當成熟的產業將基本維持上一階段的較高產值。 內卷加劇的競爭格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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