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28 11:00
來源:中國固廢網
近日,中國固廢網獲悉,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正式發布《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對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進行了詳細規劃,按照《規劃》,泉州市將
實施“1+6+8+N”戰略,以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群眾獲得感升級”為中心目標,聚焦“工業、生活、建筑、農業、危廢和廢舊物資”六大固廢領域,部署縣域八大專項任務,建設N個“無廢細胞”場景,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
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結合泉州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行全省“無廢城市”的決策部署,服務于“打造新時代的海絲名城、海濱鄒魯、制造強市,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的總體戰略,堅持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以“1+6+8+N”戰略為主要實施路徑,加快推進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促進城市全面綠色高質量發展,切實把“晉江經驗”的深刻內涵和核心要義融入“無廢城市”建設,為泉州市加快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黨政主導,全民共建。理清部門職責,健全管理體制機制,構建黨政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格局。以“無廢城市”建設為契機,營造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統籌銜接,構建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體系。
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按照優先分類源頭減量、充分資源化利用、全過程無害化原則,著力解決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途徑單一、全過程監管機制待完善等問題,加快補齊治理體系和基礎設施短板,持續提升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能力。
創新引領,突出特色。立足泉州市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和城市定位,分區域、分行業、分領域打造一批獨具特色的無廢亮點,凝練一批典型示范模式,實現點上有特色、區域有創新、整體有質量。
(三)實施目標
通過實施“1+6+8+N”戰略,以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群眾獲得感升級”為中心目標,聚焦“工業、生活、建筑、農業、危廢和廢舊物資”六大固廢領域,部署縣域八大專項任務,建設N個“無廢細胞”場景,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
重點建設階段(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中有降,綜合利用率達86%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30%以上,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危險廢物力爭實現全面信息化管控,廢舊物資加工利用量達到507萬噸,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培育400家以上“無廢細胞”單位,“無廢城市”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鞏固提升階段(2026—2030年)。到2030年,“無廢城市”建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持續降低,綜合利用率不斷提高,治理能力基本完善,全過程監管實現“一張網”,美麗泉州建設再上新臺階。
(四)具體指標
結合我市實際,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最終處置、保障能力、群眾獲得感等5個方面,共設置58個指標(詳見附件)。其中,25個國家必選指標,27個福建省可選指標,3個福建省特色指標,3個泉州市特色指標。
(五)建設范圍和時限
建設范圍。泉州市行政轄區,包括鯉城、豐澤、洛江、泉港4個區,石獅、晉江、南安3個縣級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4個縣和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
建設時限。建設數據基準年為2022年。建設時間為2023—2025年,2025年后持續推進。
二、主要任務
(一)立足區域發展戰略,全面推動“無廢城市”建設
1.加強統籌管理,高位推進建設工作
充分發揮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研究部署各階段實施計劃、年度任務,組織開展定期考核評估。設立“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專班,由工業、生活、建筑、農業、危廢和廢舊物資等六大領域相關單位人員具體組成,明確主要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運、回收、利用、處置以及監管等不同環節行為主體責任,優化“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責任清單,落實各部門固體廢物管理職責。南安、德化等8個縣(市、區)成立專項任務工作專班,協調落實專項目標指標和建設任務。〔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優化“四大體系”,持續提升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建立部門責任清單,明確各類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的部門職責邊界。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統計制度,完善固體廢物統計范圍、口徑、分類和方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強化信息公開。加強對全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監督管理。鼓勵出臺針對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農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等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適時編制《泉州市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等管理文件。(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建立健全技術體系。充分發揮泉州市18個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撐力量,重點支持環保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以及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建設,推動開展固體廢物鑒別、固體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技術研發。支持粉煤灰、石粉、污泥、建筑垃圾、紡織鞋服邊角料等技術應用示范,適時分批編制并公布《泉州市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與示范應用》,力爭先進適用技術納入生態環境部《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領域)》。支持企業、科研機構根據自身發展和應用需求,推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等領域的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完善資源化利用技術規范及資源化產品技術標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市場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治理資金、優惠貸款等支持,加大“無廢城市”建設經費投入。優化市場營商環境,落實產業扶持政策,培育重點骨干企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落實有利于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稅收、價格、收費政策。加強“無廢城市”建設市場化投融資機制和商業模式探索。強化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產品推廣應用,暢通銷售渠道,適時編制《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廣應用方案》。鼓勵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積極研發再生產品,加強再生產品質量管控,開展綠色產品認證的宣傳、培訓工作,合理制定產品指導價格,建立完善再生產品售后服務體系,不斷提升再生產品的競爭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科技局、住建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監管體系建設。對接生態環境、衛生健康、住建、城市管理、農業農村部門信息化管理系統,集成和耦合全類別固體廢物信息數據,為固體廢物智能化分析和信息化監管提供數據基礎,逐步實現各領域的固體廢物數據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統一管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餐飲浪費、建筑垃圾違規傾倒、秸稈焚燒、農藥包裝廢棄物丟棄等日常監管。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落實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監管協作和聯動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涉固體廢物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進固廢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協調聯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資源規劃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水利局、衛健委、海洋漁業局、城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工業綠色轉型,加快源頭減量和循環利用
1.推動綠色轉型,促進減污降碳協同
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降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減少有毒有害物質使用量,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石化、化工、紡織印染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全面推行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到2025年,全市“雙超雙有”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通過率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綠色制造項目創建。以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創建為抓手,帶動綠色技術推廣應用、產業供應鏈協同轉型,力求提升泉州經濟“含綠量”。推動石材、陶瓷行業技術升級,推廣應用金剛多線鋸工藝、高效粉磨、高效能燒成、建筑陶瓷及日用陶瓷富氧燃燒等新技術、新裝備。到2025年,新創建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20家,綠色供應鏈示范企業10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配合)
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分層次、分領域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選取有代表性、工作基礎較好、協同增效潛力大的地區或產業園區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創建工作。實施污染治理“領跑者”行動,針對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強度的工業企業,分類施策、持續提標改造,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研究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機制,選取重點行業企業探索固體廢物全生命周期減排增效。2024年底前,摸清以建材、石化、化工、鋼鐵、電力、煤炭、有色等行業為主的重點行業碳排放強度底數和能效水平,筑牢重點工業企業減污降碳基礎。(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工信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聚焦短板弱項,補齊收集處置能力
建立分類收運機制。鼓勵各地、各產業園區規范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場所,做好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運臺賬,并推進臺賬精準化和數字化。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園區)配套建立政府監督、企業付費、第三方運營的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運企業,其他園區視情況開展。(責任單位:各園區管委會)
推廣規范化收運服務。德化縣持續鞏固廢陶泥、廢陶片、廢石膏收集體系建設成效;南安市、惠安縣推進石粉中轉收集體系建設;晉江市、石獅市落實印染污泥、鞋服邊角料規范化收運臺賬。到2025年,德化縣陶瓷產業固體廢物、南安市和惠安縣石粉保持全量統一收運;晉江市、石獅市印染污泥臺賬覆蓋范圍達100%,鞋服邊角料規范化收運臺賬覆蓋范圍達9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德化縣、南安市、惠安縣、晉江市、石獅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末端處理設施。推進生活垃圾協同工業固體廢物穩燃摻燒、鞋服廢材高效熱解制氫等新技術研發,鼓勵在南安市圣元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等企業推廣實施。各縣(區、市)組織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提升處置能力。以晉江市工業污泥處置中心為核心,推進一般工業污泥干化后的利用處置,拓寬綜合利用途徑。探索實施廢棄石窟綜合整治與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堆存的有機結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城管局、資源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產業協作,系統提升利用水平
加強產業間合作。促進煤炭開采、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產業協同耦合發展,促進固體廢物資源跨產業協同利用。以泉惠石化工業園區、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晉江經濟開發區安東園皮革集中區、南安電鍍集控區為重點,鼓勵火電、化工、皮革、電鍍等行業從固體廢物利用環節探索新工藝、新技術,推進固體廢物處理等公共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以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園區(含“一區多園”、石油化工產業專區等)為主體,開展產業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引導園區內企業加強廢物資源交換利用,構建循環共生產業鏈,提升園區廢物循環化、資源高效化利用水平。加快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泉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洛江經濟開發區、惠安經濟開發區、惠東工業園區、安溪經濟開發區、泉州半導體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晉江經濟開發區、南安經濟開發區、永春工業園區等循環化改造。到2025年,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建成省級及以上綠色園區2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探索高值化路徑。引進冶煉廢渣制脫硫劑、粉煤灰制生物陶粒濾料等新技術,提高綜合利用產品競爭力。加強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石粉等在綠色建材、路基材料中的應用。引進大理石邊角料生產人造石材石板技術,開展細大理石粉生產脫硫劑試點,推動大理石粉綜合利用項目,補齊石粉利用能力短板。到2025年,新增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3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86%以上;南安市、惠安縣大理石粉綜合利用能力達150萬噸/年,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發改委,南安市、晉江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過程監管,落實產廢企業責任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環境管理制度,明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加強企業內部臺賬數據管理,如實記錄并申報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強化全過程監管。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單位環境監管,指導相關單位按時完成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季度申報線上備案,對日常檢查執法中發現的未按規定建立臺賬、未如實申報、非法丟棄傾倒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排查安溪縣、德化縣、永春縣尾礦庫風險隱患,完成存在風險的尾礦庫閉庫銷號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公安局、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綠色生活方式,提高分類效果和保障能力
1.推進源頭減量,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在車站、機場、公交、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增加垃圾分類宣傳欄、宣傳點數量,開展“限塑令”及綠色快遞、生活垃圾分類培訓、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等,創建垃圾分類示范公共機構(場所)。到2025年,每個縣(市、區)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培訓不低于150次,街道社區、學校等場所設置生活垃圾分類宣傳點數量不低于3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委、商務局、住建局、教育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郵政管理局配合)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探索實施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分類計價制度,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推行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健全相關機制。以機關、學校、醫院、景區、社區(村)、企事業單位等為重點,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行視頻會議、電子桌牌、無紙化辦公等綠色辦公方式。倡導全社會開展“光盤行動”,推動全市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杜絕食品浪費。引導住宿、餐飲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推動快遞行業落實國家綠色包裝標準,積極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或減量包裝,降低二次包裝比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城管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商務局、文旅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分類質效,補齊垃圾分類短板
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成效。落實《泉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的全過程管理。分類投放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人制度,并公布責任和管理區域。已經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應按規定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嚴禁“先分后混”。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按要求落實廚余垃圾分類責任,交由具備法定資質的單位收運和處置。公布大件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名單和聯系方式,要求居民定點投放或者交由收集、運輸單位處理。引導居民、商戶對裝修垃圾落實袋裝化并歸集、運送至指定地點。完善園林綠化垃圾的收、運、處體系建設。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實現再生資源回收、分類、儲存、中轉等功能。(牽頭單位:市城管局、住建局、林業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將正面宣傳引導和監督反面曝光相結合,提升農民垃圾分類意識。協同推進易腐爛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利用,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創建工作,探索總結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2024年、2025年分別選擇10個、8個鄉鎮,按“5個有”標準,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體系。(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商務局,市供銷社配合)
3.健全收運網絡,破解廚余垃圾難題
健全城鄉垃圾轉運系統。完成鯉城區江南片區處理能力1000噸/天的大型垃圾轉運站建設。利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規范生活垃圾(兼顧非居民廚余垃圾)收運處置和全過程監管,監控生活垃圾轉運車輛作業軌跡,推進建立生活垃圾規范化、信息化管理。居民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要嚴格按照“不同垃圾、不同車輛、不同去向”的原則實行分類運輸,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責任主體進行管理、監督、檢查、考核等。到2025年,城市、縣城、所有鄉鎮(集鎮區)保持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100%。(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優化廚余垃圾收運體系。強化廚余垃圾收運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廚余垃圾定點收集、密閉運輸,做到應收盡收;逐步完善農貿市場、家庭廚余垃圾收運體系,切實提高廚余垃圾分類效果。到2025年,中心城區廚余垃圾分類收運量占比20%,其他地方廚余垃圾分類收運量占比5%。(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4.增加設施建設,確保垃圾處置安全
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完善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構建以“焚燒為主、生物為輔、應急填埋為補充”為原則的生活垃圾終端處理體系,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鼓勵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大型果品批發市場自行建設有機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加快永春縣、德化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科學評估、有序推進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升級換代。到2025年,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9950噸/日以上,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作為應急狀態保障設施。因地制宜推進陳腐垃圾治理工作,對于有富余焚燒能力的地區,鼓勵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庫容騰退工作。(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提升市政污泥安全處置能力。全市統籌加強污泥就近協同處置工作,響應國家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要求,結合熱電廠開展試點工作,拓寬市政污泥處置出路??刹捎煤醚醢l酵等堆肥工藝,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營養物質。鼓勵將污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和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發改委、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建筑垃圾治理,增強消納能力和利用價值
1.落實源頭管控,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落實《泉州市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通知》,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建項目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各地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對裝配率較高的項目,優先推薦“魯班獎”等各類工程建設領域評選。開展裝配式裝修試點工作,鼓勵市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開展豎向受力構件預制化裝配式建造試點。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達35%。(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促進城鄉建設全面綠色轉型。強化行業管理,指導督促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規范標準。加強監管力度,將綠色建筑專項檢查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內容,進一步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綠色建筑及節能專項監督,確保綠色建筑相關規范政策要求落實到位。加強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到2025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10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推廣綠色建材應用。落實《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將綠色建材應用納入年度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任務指標,強化綠色建材采購及市場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推動建設單位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將建筑垃圾減量化費用納入工程預算。杜絕大拆大建,并推進房屋建筑全裝修交付模式,減少施工過程建筑垃圾產生。實施城市建筑更新行動,推進老舊小區、老舊廠區改造,開展舊村莊整治,打造精品城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牽頭,市城管局配合)
2.加強體系建設,提升消納利用能力
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建設。進行工程垃圾現場分類,運用移動式設備處理后就地再利用,減少工程垃圾出場。鼓勵工程渣土用作路基土、種植回填土、地下室頂板及側壁回填土等。工程泥漿使用專業運輸車運輸或經脫水干化后再外運至建筑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對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拆除工程,鼓勵施工企業與資源化利用企業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提高資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30%。(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加快消納處理設施建設。根據建筑垃圾產生量、產生區域、產生類型、運輸半徑等,結合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合理設置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消納處置場與運輸中轉場、臨時堆放點,加快補齊資源化利用能力缺口。依法開展特許經營,鼓勵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建設、經營建筑垃圾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項目。2024年底前,各地視情況建設1個建筑垃圾資源利用項目或建筑垃圾中轉場(站),已有消納場或資源化利用項目的地方可進行升級改造。2025年底前,泉州臺商投資區和南安市各培育1家年處理量100萬噸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綜合基地。(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牽頭,市資源規劃局、工信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委配合)
3.形成協同治理,深化全程閉環管理
強化制度保障。實行建筑垃圾統一收運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房建、道路、橋梁、水利、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項目和住宅小區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監管,為建筑垃圾處置與利用形成制度保障。(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嚴格執行處置核準。建立建筑垃圾管理臺賬,實行“企業登記、源頭申報、中轉分揀、物流管控、定點消納”全過程管控。建筑垃圾收運企業應依托渣土車管控平臺申請處置核準,并辦理《運輸路線牌》。嚴厲打擊無證運輸、超速超載、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筑垃圾分類后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交由具備相應處置能力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資源規劃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完善建筑垃圾綜合服務監管平臺。加強針對“亂堆、亂放、亂傾倒”現象的監管力度,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運輸車輛、運輸軌跡點、配合資源化處置場等進行全程智能化管理,實現建筑垃圾監管全面感知、智能監測、自動報警、一車一檔、移動執法、全民共治和失信禁入。通過車載視頻定位設備及軌跡異常車輛智能預警,實現建筑垃圾處置“兩點一線”全過程實時監控和電子聯單管理,有效避免亂倒卸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4.提升工藝水平,研發推廣再生產品
提升技術工藝水平。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生產及資源化利用企業聯合建立研發中心,加強技術攻關,積極研發生產再生骨料、再生免燒磚、預制構件、水穩材料或路基回填材料等高性價比產品,并建立完善再生產品售后服務體系,提升再生產品的競爭力。堅持“少破多篩、分級利用”原則,提高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生產管理水平。到2025年,進廠建筑垃圾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牽頭,市工信局、城管局配合)
推廣使用再生產品。將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建設工程項目優先納入綠色建筑、優質工程等各行業領域示范獎補項目。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鼓勵按照《泉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的規定,將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列入新型墻材、綠色建材等目錄。具備再生產品供應能力的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海綿城市建設等項目,應大力推廣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發揮財稅引導帶動作用,通過財政補貼、落實稅收優惠、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企業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工信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收運體系和利用水平
1.推進源頭減量,促進農業綠色發展
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以生豬、蛋雞養殖等為重點,在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到2025年,全市規模養殖場均設立臺賬,建立種養循環結合、農牧循環示范點20個,建成省級及以上標準化畜禽養殖示范場30家,建成5~7個重點畜牧產業強鎮,初步形成1個優勢特色畜禽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推進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全面淘汰養殖泡沫浮球,做好廢舊養殖設施處置。開展養殖設施升級改造,重點支持環保型塑膠漁排、深水抗風浪網箱等建設。(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
深入推進化肥減量增效。示范推廣緩釋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推動糞肥還田利用、有機肥替代化肥,拓寬畜禽糞肥、秸稈和種植綠肥的還田渠道。到2025年,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10%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供銷社配合)
持續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加強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持續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示范建設,推廣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新型高效植保機械。到2025年全市農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10%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供銷社配合)
加強動物醫療廢物管理。通過源頭管控、摸清全市動物診療機構及動物醫療廢物底數,規范分類投放、集中收集、暫時貯存、收運處置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2.加強網點建設,健全儲運回收體系
加強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嚴格落實農膜管理制度,加強農膜全鏈條監管。完善農膜使用、回收利用信息化監管。加強農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禁止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大力推進廢舊農膜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回收網絡體系。選擇1~2個農膜使用大縣整縣推進,探索一批廢舊農膜回收典型模式,推動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落實回收責任。到2025年,全市農膜回收率達85%。(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供銷社,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根據“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完善生產者、經營者和購買者的責任延伸制度。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信息化監管。到2025年,全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前提條件,推動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和保險聯動機制。到2025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100%。(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建立漁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以行政村和漁業養殖企業為單位,對廢舊捕撈、養殖器材進行定點分類、集中回收和利用。加強漁業垃圾、病死魚等收集運輸過程監管,積極開展資源化利用技術和設備研發,減少漁業固體廢物入海量,并及時清理所產生的海漂垃圾。(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生態環境局、科技局、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拓寬利用渠道,提高終端產品價值
推進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完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使用畜禽糞肥。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等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改造升級畜禽糞污收儲運、處理利用、臭氣凈化及信息化監管設施設備。分批制定出臺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糞肥還田利用操作規程,建設糞肥還田還林利用示范基地,暢通糞肥還田渠道。制定沼液利用技術規范和檢測標準,完善畜禽糞肥限量標準,指導各地安全合理施用糞肥。到2025年,全市規模養殖場的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林業局、市場監管局配合)
推進秸稈資源化高值化利用。改造升級秸稈機械化還田技術、推廣應用秸稈腐熟劑等。鼓勵養殖場及飼料企業以秸稈為原料開發優質飼料。積極開發利用秸稈作為菌菇、育苗、花木和草坪的生產基質,擴大秸稈基料化的使用范圍。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4.推廣先行先試,加快綠盈鄉村建設
推進綠色農業發展。加快綠色技術、綠色品種推廣應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區域特點和特色的綠色生態農業。推廣牧沼果、稻魚綜合種養、林下種養、冬種紫云英綠肥翻壓還田、池塘生態混養等典型模式。打造生態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樣板,形成不同生態類型地區、不同作物品種的農業綠色發展典型模式。(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海洋漁業局配合)
深挖農業產品特色品牌。開展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培育行動,做強做大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實施茶葉、畜禽產品、水產品及食用菌精深加工項目,促進相關重點廢棄物的資源化和高值化利用。深挖農產品獨特價值和文化內涵,提升安溪鐵觀音、泉州龍眼、永春蘆柑、洪瀨雞爪、德化油茶等特色農產品的內在品質和外在形象。到2025年,全市累計認證“三品一標”農產品855個以上,新增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數量10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深化“綠盈鄉村”建設。持續提升農村生態環境,培育一批鄉村生態振興先進典型,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樣板”。涉海村莊要陸海銜接加強海岸帶日常保潔,配齊“海上環衛”人員、設備,及時清理海漂垃圾,嚴禁在岸灘隨意傾倒垃圾。到2025年底,全市90%以上的涉農村莊達到綠盈鄉村標準,秸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涉海村莊實現近海海漂垃圾日產日清。(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六)強化危險廢物監管,拓展風險防范和處置能力
1.嚴格準入條件,強化源頭風險管控
嚴控項目準入。新改擴建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規范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依法依規對涉及危險廢物的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復核工作。不予審批無法落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途徑的項目,從嚴審批危險廢物產生量大或產廢強度大且市內暫無利用處置能力的項目。(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局配合)
推動源頭減量。推動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石油化工等危險廢物產生強度高的行業開展源頭減量工作,鼓勵企業對危險廢物進行資源化利用。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所有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完成至少一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通過有效垃圾分類,進一步降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產生量。到2025年,全市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強度控制在42噸/億元以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規范管理。定期更新泉州市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指導企業依法落實工業危險廢物排污許可制度。將產廢單位納入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信息化監管系統管理,定期開展申報數據質量核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分季度、分行業、分園區推進,全面提升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達到95%以上。(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深化部門協作,完善收集轉運體系
規范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以南安市、晉江市等醫療機構密集區域為重點,推動全市醫療機構內外收集系統的順暢銜接。深化完善“小箱進大箱”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強化醫療廢物分類、人員培訓、定期督導檢查,嚴禁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混裝,嚴厲打擊非法加工處置醫療廢物行為。到2025年,全市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體系覆蓋率保持在100%。(責任單位:市衛健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完善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落實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要求,加強小微企業清單化管理工作,推動社會源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和預處理示范項目建設。督促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完善貯存及污染防治設施,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收集能力,防范環境風險。到2025年,全市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處置體系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教育局、科技局配合)
3.加強科技引領,提升利用處置能力
拓寬資源化利用途徑。定期開展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利用能力匹配情況評估及設施運行情況評估,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體系。通過自主研發或技術引進等方式,提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酸等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率。鼓勵企業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產品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為資源化產品進入市場提供技術支撐。以廢酸、表面處理廢物等為試點,進一步探索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到2025年,全市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不低于50%,工業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下降幅度(比2022年)不小于8%。(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
提升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按照“完善結構、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當富余、區域互補、共建共享”的建設思路,優先配套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能力,推進安溪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配套灰渣填埋場擴建,優化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鼓勵集團內部企業試點共享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開展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改造工作,提升醫療廢物常態化處理和應急處置能力。健全醫療廢物應急響應體系,優化應急狀態下醫療廢物貯存、收集、轉運和處置等不同環節的差異化管理需求和應急響應程序。完善生活垃圾焚燒廠等處理設施協同應急處置醫療廢物管理要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全程監管,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落實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全面落實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實現危險廢物全鏈條、全過程、全周期閉環管理。落實危險廢物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要求,引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投保危險廢物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到2025年,全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覆蓋率達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金融監管局配合)
加強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推動全市醫療機構內部信息平臺與各級衛生部門信息平臺數據對接,建立醫療廢物“統一化包裝、可溯源運輸、智能化存儲”全流程體系,完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機制。推進泉州市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與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信息化監管系統對接,實現醫療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和處置全過程智慧監管和數據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衛健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筑牢末端風險防控底線。深化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分析各環節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降低環境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未如實申報廢棄危險化學品或將廢棄危險化學品隱瞞為原料、中間產品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危險廢物應急快速響應機制,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配合)
(七)推進廢舊物資利用,完善回收和再生循環體系
1.推進制度完善,加強管理機制建設
推進文件制定實施。修訂《泉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分類收運處理經費補助辦法》,制定《泉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出臺醫療機構可回收物管理文件,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切實強化醫療機構可回收物源頭分類管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廢舊物資統計制度。充分發揮泉州市再生資源協會的紐帶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礎數據統計和核算體系。建立并完善廢舊物資回收重點企業聯系制度,推進企業、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數據信息對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成長效工作機制。成立廢舊物資工作專班,落實職能分工、強化政策聯動,統籌全市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廢舊物資資源整合、項目建設和政策落實工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2.布局回收網絡,強化回收體系建設
提高源頭分類能力。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和物資回收“兩網融合”,以豐澤區為試點,以1000戶為單位鋪設一組智能分類回收機,推廣新型再生資源智能回收模式,利用互聯網技術做好融合業務創新,實現紙皮、塑料、金屬、織物、玻璃等有償回收。推廣豐澤社區設立低值“可回收物”全民垃圾分類日的經驗,設立泉州“可回收物”分類日。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推行寄遞企業設置包裝物回收設施設備。(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城管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合理布局回收網點。探索回收站點與專業回收企業相結合等回收模式,鼓勵回收站點開展大件垃圾等預約上門回收服務。推廣鯉城區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活動的成效和經驗,常態化開展回收網點規范化檢查,推進回收站點提升改造,提升運營管理水平。支持回收企業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相結合等方式運營回收站點,形成扎根社區、服務居民的基礎網絡。到2025年,回收站點數量達到1300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城管局、資源規劃局,市供銷社配合)
推動綠色分揀中心建設。在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按照綠色分揀中心建設要求,開展廢舊物資綠色分揀中心試點,聯合企業應用分揀加工新技術。支持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廢舊物資專業化分揀中心,重點推進可回收物分揀示范線建設項目。建設低值可回收物分選中心項目,實現低值可回收物的自動、高效、準確分選。到2025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分揀中心數量14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形成全產業鏈封閉管理模式。以“兩網融合”為基礎,形成“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利用基地”的封閉管理回收體系,實現回收全鏈條規范運營。依托海西再生資源產業園區,建立封閉管理回收體系,打造集“回收、分揀、拆解、高值利用、智慧管理”于一體的示范基地。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強化終端規范處置,推廣典型回收模式和經驗做法。推進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推動鞋服特色橡塑產業全鏈條協同增效循環利用,創建全流程智慧管控平臺,形成鞋服產業循環經濟特色方案和集成示范基地。加強醫療機構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企業和產品流向監管,在綜合執法中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及時通報本級相關部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3.發揮區域優勢,提升加工利用水平
推動廢舊物資加工利用產業集聚化發展。加快塑料和有色金屬加工集中管理區項目建設,促進廢舊物資加工利用企業向園區集聚,提高園區內企業循環式生產組合水平,形成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鏈和企業共生發展的產業群。到2025年,廢舊物資加工利用重點企業數量達到15家。(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優化廢舊物資加工利用產業鏈結構。增強主導產業鏈的耦合鏈接,推進廢玻璃、廢銅、廢鋁、廢輪胎、廢塑料、報廢機動車等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提高區域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鏈關聯度。鼓勵廢舊物資加工利用的上下游企業組成共同體,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配套關系,強化產業鏈。鼓勵紡織、鞋服、制革等民營企業參與廢舊物資加工利用產業鏈建設,加強產業鏈資本聯動和產業聯動,形成循環利用全流程閉環體系。推動廢舊風電葉片、太陽能電池板全產業鏈綠色循環發展,推進新能源行業固體廢物高值化、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發改委、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廢舊物資加工利用技術水平。支持全市企業與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開展合作,共建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平臺。推進精細拆解、復合材料高效解離等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科技局、商務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以晉江市為重點,推進廢舊紡織物回收經驗,形成常態化循環利用模式。鼓勵滌綸短纖企業引進并應用廢聚酯、廢舊紡織品摩擦造粒技術和梯次高質利用技術,重點推進廢紡織品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延伸廢舊紡織品產業鏈,開展兼并重組,培育1~2家具有產業鏈領導力的龍頭企業。依托我省在再生纖維和校服領域優勢,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再生纖維-再生面料-綠色校服-回收拆解-再生纖維”的綠色校服循環全產業鏈,打造“閩派”特色再生校服明星產品,搶先培育1~2家國內循環時尚校服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引導融合發展,發揮智慧監管效能
規范“二手”產業發展。鼓勵“互聯網+二手”模式在泉州發展,鼓勵二手商品交易企業運用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實現線上預約、上門回收,引導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高廢舊物資交易效率。規范二手商品網絡交易平臺經營,完善二手商品評估鑒定人才培養和管理機制,規范發展二手商品交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互聯網深度融合。鼓勵廢舊物資回收企業整合優勢,推廣鯉城區“和鯉計劃”回收項目的經驗,形成“線上預約上門+線下定點回收”服務模式,實現集數據、信息、交易、結算為一體的“互聯網+回收”智能化管理。探索建設從廢舊物資回收到廢舊物流倉儲配套服務的有機融合到一體廢舊物資線上交易平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住建局、工信局、數字辦配合)
(八)弘揚全民“無廢文化”,打造“無廢細胞”示范工程
1.厚植“無廢文化”,營造全民參與氛圍
加強企業宣傳。以“晉江經驗”為標識,號召企業在產品及包裝物設計環節采取源頭減量措施,形成綠色設計理念。支持企業對廢舊物資進行藝術加工,并面向社會舉辦創意展覽,向市民進行“無廢”理念宣傳。鼓勵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推出“無廢”主題的產品新包裝,以包裝物為載體實現“無廢城市”宣傳的乘數效應。鼓勵企業開展“無廢”專題教育,設立專業崗位,將“無廢理念”引入企業文化。(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注重社會宣傳。制定《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宣傳方案》,開辟“無廢泉州”建設專欄,拍攝“無廢城市”建設公益廣告宣傳片。組織制作“無廢城市”建設亮點、“無廢泉州”一線人員先進典型、感人事跡等方面的宣傳材料,組織表彰一批“無廢泉州”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征集“垃圾分類模范社區”“模范市民”等典型事跡,開展鄉村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衛生光榮榜等活動,提升公民榮譽感、自覺性和責任感。依托綠盈鄉村建設,發掘特色“無廢文化”,培育“無廢鄉村”宣傳志愿者,提升村民參與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開展專題培訓。以市委黨校、各重點示范企業為培訓主平臺,舉辦“無廢城市”專題講座,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開展專題培訓。組織執法人員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專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定期開展高危行業企業管理人員、基層作業人員環保專項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創建“無廢細胞”,引導產業融合延伸
建設典型“無廢細胞”,支持海西拆解與再制造集中管理區開展“無廢園區”創建。支持德化鑫陽礦業有限公司等開展“無廢礦山”創建,整合延伸礦山產業鏈,實現礦山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探索創建閩光鋼鐵“無廢工廠”示范,打造鋼鐵行業全量化利用模式。以打造全國現代漁港管理示范區為契機,高品質建設現代化“無廢漁港”和“無廢碼頭”。推廣綠色再生校服,開展“無廢城市”宣傳活動,興建“無廢校園”。以清源山為引領,推進“無廢景區”建設。到2025年,開展“無廢細胞”建設的單位數量不低于400個。(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清源山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構建“無廢場景”,形成亮點傳播矩陣
結合當地生產、生活方式,借助不同形態城鄉公共空間,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將“無廢文化”融入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依托“無廢細胞”建設,通過實體化、可視化、藝術化、智慧化體驗,提升“無廢文化”內涵與吸引力,分區、分類、分級構建“無廢泉州”場景體系,形成常態、多元的建設亮點展示傳播矩陣。依托生態環境導向(EOD)模式,整體推進“無廢泉州”全域建設。在永春縣、德化縣優先開展“無廢小鎮”“無廢村落”等創建工作,并逐步向其余區縣推廣。積極推進EOD開發項目入選國家試點,支持尾礦、廢石料、廢陶瓷、海產品廢棄物和建筑垃圾等固廢利用處置項目按要求申報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專項任務
(一)城市垃圾治理示范區——引領“世遺古城”新風尚
目標和指標。鯉城區要不斷拓寬宣傳陣地、創新宣傳內容和模式,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成效,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加快建設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引領“世遺古城”低碳生活新風尚。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成效對標國內先進城市,生活垃圾投放準確率達85%以上、回收利用率達40%以上,建成各場景“無廢細胞”不低于50個,市民對城區環境滿意度明顯提升。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專班,編制《鯉城區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2)利用各種場地、媒介和機會,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提升公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和主動性。(3)在江南片區建成處理能力1000噸/天的大型垃圾轉運站,提升城區生活垃圾轉運能力。(4)強化垃圾治理產業鏈。加強垃圾分類、收運、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銜接,提升垃圾分類設備智能化水平,優化可回收物“點站場”布局,推動相關企業專業化、規?;l展。(5)結合泉州民俗風情和文化特色,以社區、景區、機關、學校等為主體,建設精品“無廢細胞”,提升“無廢文化”軟實力。
(二)漁業養殖廢棄物治理——探索綜合養殖新試點
目標和指標。泉港區要探索建設漁業綜合養殖、產品深加工、固廢不落地的產業鏈新試點,總結一套綠色環保、經濟可行、易于推廣的綜合養殖現代化產業模式。到2025年,建立漁業養殖及水產品加工固體廢物治理體系,牡蠣殼等固體廢物得到合理利用,行業海漂垃圾綜合治理形成長效機制,海上養殖用泡沫浮球淘汰率保持100%。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專班,編制《泉港區漁業養殖廢污治理工作方案》。(2)引導養殖戶合理安排養殖密度和混養比例,提高飼料和水域空間利用率,減少廢物產量和水域污染。(3)探索牡蠣等殼類海產品的固體廢物收集、利用途徑,提高經濟和環境效益。(4)建立“海上環衛”機制,使海漂垃圾得到長期有效治理。(5)采用生態浮床等先進技術,淘汰海上養殖用泡沫浮球,減少海漂垃圾產生量,修復局部海域生態環境。
(三)建筑垃圾循環化利用——破解“垃圾圍城”新難題
目標和指標。石獅市要結合全市建筑垃圾收處現狀、借鑒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探索“建筑垃圾循環產業”發展的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完善的建筑垃圾收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培育1~2家全產業鏈龍頭企業,拓寬高值化利用途徑,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40%以上。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專班,編制《石獅市建筑垃圾產業循環發展工作方案》。(2)落實源頭管控。持續推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發展,將綠色建材應用納入年度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指標,推進老舊小區和廠區改造,同時杜絕大拆大建,實現建筑垃圾源頭減量。(3)強化執法管理,嚴厲打擊無證運輸、超速超載、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建筑垃圾流向可控;(4)依法開展特許經營,打通建筑垃圾收運和利用產業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建筑垃圾消納與資源化利用水平。(5)落實財稅政策,加快推廣再生產品。將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列入新型墻材、綠色建材等目錄,通過財政補貼、落實稅收優惠、貸款貼息等方式在各類工程項目中大力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四)紡織鞋服業循環發展——譜寫“晉江精神”新篇章
目標和指標。晉江市要結合服裝鞋服產業實際和固體廢物利用處置需求,強管理、補短板、提能力,大力發展循環產業,促進經濟和生態效益全面發展,為全國紡織鞋服產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先進的“晉江模式”。到2025年,鞋服和紡織行業分別建成2~3個涵蓋廢棄物收集和利用項目、培育1~2家龍頭企業,廢舊紡織物循環利用率達25%以上。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專班,編制《晉江市紡織鞋服產業循環發展工作方案》;建立協調機制、落實職責分工、推進全過程管理,強化數據統計體系建設等。(2)促進源頭減量。鼓勵安踏、三六一等“晉江制造”企業開展綠色設計,推進廢棄物減量和下腳料回收利用。(3)優化回收體系。協同廢舊物資收集體系建設,構建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再生利用企業密切銜接的收集模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設1~2個廢舊紡織物收集項目。(4)推進再生利用。鼓勵企業加大廢舊紡織物再生利用技術研發,重點推進1~2個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培育具有產業鏈領導力的龍頭企業。(5)構建長效發展模式。強化市場機制、打通產業鏈上下游,踐行廢舊紡織物“源頭減量-收集分類-分揀中轉-循環利用”全鏈條模式,實現經濟與環境效益可持續。
(五)石粉綜合性整治提升——貢獻固體廢物治理新方案
目標和指標。南安市要深入落實網格化環保監管要求,創新全過程監管手段,實現全市石粉收集、運輸,全量綜合利用,為全國石材產業高質量發展貢獻新方案。到2025年,年產石粉1000噸以上的石材加工企業及所有石粉壓濾站錄入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信息化監管系統,石粉源頭產量較2022年下降5%,石粉收集合同完成全覆蓋,培育1~2家石粉高值化利用企業。
主要建設任務。(1)嚴格執行《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建筑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環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23〕42號)文件精神,做好石材整治工作。(2)通過工藝設備和生產體系升級,推廣使用鋸縫1mm以下的荒料切割設備等推動石粉源頭減量。(3)年產石粉100噸以上的企業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電子臺賬,并實現石粉收集合同全覆蓋;年產石粉1000噸以上的企業及全部壓濾站要錄入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信息化監管系統。(4)推進協同制造、共享工廠模式,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降低不良率和固體廢物產量。(5)設立專項資金、強化產學研合作,推動石粉高值化利用技術研發與項目落地,提高非建材利用比例。(6)鼓勵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石粉再利用產品,暢通銷售渠道。
(六)危廢管理生態云構建——鍛造風險防范新能力
目標和指標?;莅部h要以泉惠石化工業園區為試點,大力推動化工產業鏈全過程監管信息化、智能化、可視化,提前在全省實現監管“一張網”,鍛造風險防范新能力。到2025年,泉惠石化工業園區建成智能高效的危險廢物環境監督管理平臺。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工作專班,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編制《惠安縣化工產業危險廢物智能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2)全程智慧監管平臺。引入物聯網、地理信息、現代通訊技術和大數據,以“一碼通行、全程跟蹤”為核心,建設“泉惠石化工業園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智慧應用平臺”,實時掌握危險廢物產生和轉移動態。(3)智能稱重和入庫系統。將稱重數據實時上傳平臺,自動生成危險廢物電子臺賬和電子聯單;根據智能地磅稱重數據,自動打印危險廢物二維碼信息標簽。(4)“一張圖”可視化系統。建設“貯存、轉移、視頻監控、預警中心”等模塊,結合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等智能追蹤手段,實現園區危險廢物信息匯總、趨勢預測、對比分析以及數據信息的深度挖掘、可視化展示等;倉庫達到上限、超期貯存、數據異常、雙有氣體泄漏等均可自動預警,及時化解風險隱患。(5)移動app系統。包括“管理端”和“企業端”模塊,實現實時信息查詢、二維碼掃碼檢查、電子地圖信息查詢、一企一檔、批量入庫、庫存查詢等功能。
(七)茶園現代化生態治理——打造“中國茶都”新范式
目標和指標。安溪縣要探索茶葉種植和加工產業固廢治理的有益經驗,加快應用先進技術,深入推進農藥減量增效,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制度,補齊回收、利用及處置短板,拓展茶葉廢棄物高值化利用途徑,將安溪茶園打造成綠色有機、生態環保的現代化標桿級“無廢茶園”。到2025年,全縣實施去化學農藥茶園面積占全縣茶園的80%,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0%以上,落地2~3個涵蓋茶葉固廢高值化利用的項目,引進或培育1~2家茶葉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工作專班,編制《安溪縣全茶產業鏈固體廢物治理工作方案》。(2)綜合應用聲光電智能蟲害防治系統、人工釋放天敵、生物農藥、無人機飛防等綠色防控技術,防治茶樹病蟲害、減少化學農藥使用量。(3)推廣利用茶渣進行堆肥發酵,并通過液體肥噴灌等方式促進肥料利用高效化。(4)探索和創新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機制,鼓勵農藥購買者上繳包裝廢棄物,支持相關企業拓寬利用渠道;(5)研發茶葉廢棄物高值化利用技術,將富含茶多酚、氨基酸等營養物質的茶渣用于特色茶飲制作。
(八)陶瓷固廢循環再利用——擦亮“海絲之城”新名片
目標和指標。德化縣要積極改進日用陶瓷生產工藝,提高成品率,實現陶瓷固廢源頭減量;擴大收運處置體系服務范圍、深入落實臺賬制度,實現全過程監管;通過分質梯次利用,拓寬綜合利用途徑。到2025年,年產固廢100噸以上及全體收運企業建成電子化臺賬,廢陶泥規范化收運覆蓋率達到60%,落地2~3家資源化利用企業,廢瓷片、廢石膏等實現全量利用,形成全國先進的陶瓷產業循環發展新名片。
主要建設任務。(1)成立工作專班,編制《德化縣陶瓷產業固體廢物治理工作方案》。(2)通過集約化、標準化、綠色化生產,降低陶瓷產業固廢產生量;(3)全面落實陶瓷生產、廢物收運和處置利用企業主體責任,推行電子化臺賬,簽訂規范的收運和處置合同;繼續推廣“3+7+N”收運模式,并納入智慧環衛系統監管;(4)謀劃一批資源化利用項目,開展廢棄石膏、廢陶土回收梯次利用,培養1~2家綜合利用龍頭企業。(5)落實“1+3+1”模式,即“經濟社會生態大循環”+“產業間循環、產業內循環和企業內循環”+“廢舊資源處置再生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陶瓷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發揮日常事務管理和協調工作的職能,加強“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總結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h(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實轄區各部門力量。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密切協作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要素投入
強化政策支撐。統籌運用各項政策,對泉州市“無廢城市”建設中的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建設等方面予以優惠支持,激發市場活力。對“無廢城市”重點支撐項目,對報批和建設全過程建立“綠色通道”,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加大資金扶持。以“無廢城市”建設為基礎,積極申請國家、省級固體廢物治理財政投資補助、債券專項貼息及銀行環保專項貸款等。加強政、銀、企信息對接,鼓勵金融機構與相關部門建立綠色項目認證和共享,鼓勵有需求的企業開展綠色企業認證。通過EOD模式、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拉動“無廢城市”項目落地。
加強技術支持。加強與國內知名高校、研究機構交流與合作,完善人才培養和引進制度,構建固體廢物處理人才引進、培育、發展機制。依托轄區內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等大型企業,整合華僑大學、泉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等屬地科研力量,建設“政、產、學、研”平臺,在重點任務推進、技術體系建立以及重點項目引進等方面提供全面技術支持。
(三)強化監督考核
將“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點任務,按照職責分工及部門責任清單,細化目標任務,建立考核辦法和考核指標,將“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考核與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激發各地、各部門“無廢城市”建設的積極性,促進“無廢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附件:“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清單
“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清單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單位 | 2022年 基準值 | 2025年 目標值 | 責任單位 | |
1 | 固體廢物源頭減量 | 工業源頭減量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 | 噸/萬元 | 0.143 | 0.140 | 市生態環境局 | |
2 |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強度★ | 噸/萬元 | 0.0042 | 0.0042 | 市生態環境局 | |||
3 | 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工業企業占比★ | % | 71.15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工信局 | |||
4 | 開展綠色工廠建設的企業數量 | 家 | 82 | 100 | 市工信局 | |||
5 | 開展美麗園區建設、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循環化改造、綠色園區建設的工業園區個數 | 個 | 3 | 14 | 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發改委 | |||
6 | 城市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碳排放強度降低幅度 | % | / | 2.75 (較2020年) | 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 | |||
7 | 綠色礦山建成率★ | % | 25 | 達到省級創建目標 | 市資源規劃局 | |||
8 | 農業源頭減量 | “三品一標”農產品累計認證數量▲ | 個 | 755(2020年) | 855 | 市農業農村局 | ||
9 | 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占比 | % | 6.99 | 10 | 市農業農村局 | |||
10 | 海漂垃圾綜合治理情況◆ | / | 實行“一縣一公司”模式,組建8支海上環衛隊伍 | 建立“海上環衛”機制 | 市生態環境局 | |||
11 | 海上養殖用泡沫浮球淘汰率◆ | % | 100 | 100 | 市海洋漁業局 | |||
12 | “綠盈鄉村”占比▲ | % | 86.48 | 90 | 市生態環境局 | |||
13 | 建筑業源頭減量 | 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94.97 | 100 | 市住建局 | ||
14 | 城鎮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比 | % | 30 | 35 | 市住建局 | |||
15 | 生活領域源頭減量 | 生活垃圾清運量★ | 千克/人·天 | 0.952 | 1 | 市城管局 | ||
16 | 城市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 | % | 100 | 100 | 市城管局 | |||
17 | 農村地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 | % | 10.24 | 50 | 市城管局 | |||
18 | 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率 | % | 85 | 90 | 市郵政管理局 | |||
19 | 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 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 | 85.94 | >86 | 市生態環境局 | |
20 | 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 | % | 48.32 | 50 | 市生態環境局 | |||
21 | 農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 秸稈綜合利用率★ | % | 94.41 | >95 | 市農業農村局 | ||
22 | 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 | % | 95.96 | >95 | 市農業農村局 | |||
23 | 農膜回收率★ | % | 85.29 | >85 | 市農業農村局 | |||
24 |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 | % | 33.2 | ≥80 | 市農業農村局 | |||
25 | 農藥使用量減少情況 | % | 3.52 (2021年) | 10 (較2020年) | 市農業農村局 | |||
26 | 化肥使用量減少情況 | % | 8.31 | 10 (較2020年) | 市農業農村局 | |||
27 |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 | % | 9.1 | 30 | 市城管局 | ||
28 | 生活領域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 | 35 | 市城管局、商務局 | ||
29 | 廚余垃圾收集處理率◆ | % | / | 20 | 市城管局 | |||
30 | 醫療衛生機構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 | 90 | 市衛健委、商務局 | |||
31 | 廢舊物資領域資源化利用 | 再生資源回收量增長率 | % | / | 30 (較2020年) | 市商務局 | ||
32 | 廢舊物資加工利用量年均增長率▲ | % | / | 13 | 市工信局、商務局 | |||
33 | 車用動力電池、報廢機動車等產品類廢物回收體系覆蓋率 | % | / | 50 | 市工信局、商務局 | |||
34 | 固體廢物最終處置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量下降幅度★ | % | / | 30 | 市生態環境局 | |
35 | 完成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含尾礦庫)綜合整治的堆場數量占比 | % | 60 | 60 | 市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發改委、工信局 | |||
36 | 工業危險廢物貯存處置 | 工業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下降幅度★ | % | / | 8 | 市生態環境局 | ||
37 |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 | 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體系覆蓋率★ | % | 100 | 100 | 市衛健委 | ||
38 | 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處置體系覆蓋率 | % | /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 | |||
39 | 農業固體廢物處置 | 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率 | % | 100 | 100 | 市農業農村局 | ||
40 | 生活領域固體廢物處置 |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占比★ | % | 84.61 | 100 | 市城管局 | ||
41 | 城鎮污水污泥無害化處置率★ | % | 100 | 100 | 市城管局 | |||
42 | 保障能力 | 制度體系建設 | “無廢城市”建設地方性法規、政策性文件及有關規劃制定★ | / | / | 有制修訂 | 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 |
43 | “無廢城市”建設協調機制★ | / | / | 有建立 | 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 |||
44 | “無廢城市”建設成效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情況 | / | / | 有納入相關考核 | 市委組織部 | |||
45 | 開展“無廢城市細胞”建設的單位數量〔機關、學校、飯店、賓館、A級旅游景區、商場、市場、社區(村)、企事業單位〕 | 個 | 107 | 400 | 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 |||
46 | 市場體系建設 | “無廢城市”建設項目投資總額★ | 億元 | / | 59.55 | 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財政局 | ||
47 | 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范圍的固體廢物相關企業數量占比 | % | 73.22 | 排污許可證企業全部納入 | 市生態環境局 | |||
48 |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覆蓋率 | % | 95.24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 | |||
49 | 綠色信貸年均增速 | % | 25.92(資源循環利用類項目綠色信貸余額) | 25 | 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泉州市分行 | |||
50 | 監管體系建設 | 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監管情況★ | 部分建設 | 基本形成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 | 市生態環境局 | |||
51 | 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抽查合格率 |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 % | 99 | ≥95 | 市生態環境局 | ||
52 |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 % | 100 | ≥95 | 市生態環境局 | |||
53 | 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 | |||
54 | 涉固體廢物信訪、投訴、舉報案件辦結率 | % | 100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 | |||
55 | 固體廢物環境污染案件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覆蓋率 | % | 100 | 100 | 市生態環境局 | |||
56 | 群眾獲得感 | 群眾獲得感 | 公眾對“無廢城市”建設成效的滿意程度★ | % | / | 85 | 第三方調查 | |
57 | “無廢城市”建設宣傳教育培訓普及率 | % | / | 70 | 第三方調查 | |||
58 | 政府、企事業單位、非政府環境組織、公眾對“無廢城市”建設的參與程度 | % | / | 70 | 第三方調查 | |||
備注:★為國家指標體系中的必選項,◆為福建省特色指標,▲為泉州市特色指標。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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