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08 14:22
來源: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日前,2017年四川第一批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一覽表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關于2017年第一批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入庫項目的通知
各市(州)環境保護局:
按照《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抓緊組織土壤和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川環函〔2016〕980號)要求,我廳組織環保和財務專家對各地近期上報的項目建議書進行了審查,對通過專家審查的項目進行了公示,并經我廳第5次廳務會審定,共有12個項目納入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庫(詳見附表)。為做好項目的實施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時安排資金。各相關市(州)環境保護局要會同當地財政局,依據2016年和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切塊安排情況和資金使用進度要求,在新入庫項目中選擇中央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及時組織項目承擔單位編制實施方案,按照項目進度撥付專項資金,項目完成后進行據實結算。各地要嚴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嚴格項目管理。各地要按照國家《農用地污染土壤修復項目管理指南(試行)》(環辦〔2014〕93號)等項目管理要求,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重點做好土壤污染詳查、實施方案編制、工程和環境監理、項目驗收、績效評價、進展調度等監管工作,確保項目有序推進。按照國家規定,項目實施方案要報我廳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項目完工后,要向我廳申請驗收。從下一個季度起,開展本次入庫項目的調度工作,按季度向我廳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并在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中報送進度信息。
三、積極申報項目。各市(州)要加大對轄區內縣(市、區)申報項目的指導力度,鼓勵積極申報,充實省級項目儲備庫。成都、自貢、攀枝花、內江、廣安、達州、巴中、雅安、眉山、資陽等還沒有入庫項目的地區要抓緊做好項目的申報工作,爭取符合條件的項目盡快納入省級項目庫,確保2017年下達的中央土壤專項資金按時、有效使用。我廳將根據各地申報情況,適時組織項目審查和入庫。根據各地入庫項目情況和土壤污染專項資金安排及使用情況,作為下批次國家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比例的參考依據。
附件:2017年第一批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一覽表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第一批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一覽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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