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9 12:48
來源:菏澤市政府
2.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依托“互聯網+”,逐步完善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加強危險廢物流向全過程監控。結合監管網絡平臺建設,借助物聯網、衛星遙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詢、能跟蹤、能預警、能考核”的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信息數據庫,提升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水平。結合智慧環境監管平臺,在危險廢物產生源、貯存場所、貯存通道等處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建立縣級以上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視頻全方位在線監控體系。推動與交通主管部門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備案、轉移聯單、經營單位經營記錄、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術成熟、運行穩定、經濟合理的新技術,提高現有設施的處置運營水平。建立科學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及區域協調工作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牽頭)
3.加強危險廢物監管隊伍建設。各縣區政府要在2019年年底前成立專門危險廢物管理機構,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危險廢物管理隊伍。各縣區編制管理部門要為嚴峻的危險廢物管理形勢提供人員編制保障。強化危險廢物執法能力建設,打造一支本領強、作風硬的執法隊伍。(各縣區政府負責)
4.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針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采取資料審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處置設施運行狀況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行為。
市級環境保護監管部門每月對各縣區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情況進行抽查考核,排名通報,年底考核結果列入對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區每月要對轄區內涉危險廢物企業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處罰,對發現的非法處置、轉運危險廢物的及涉嫌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和司法部門。(市環保局牽頭)
市級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機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打擊涉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嚴格檢查重點行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深入排查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安全和監管隱患,整頓、關停一批嚴重違法的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查處一批環境違法犯罪案件。通過月度、季度、年度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切斷非法轉移、販賣、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利益鏈條,強化企業環保自覺守法意識,提升危險廢物管理和執法水平,遏制危險廢物違法犯罪案件多發態勢。(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牽頭)
圍繞提升涉危險廢物企業管理水平,合理設置指標體系,實行市、縣規范化管理分級考核。縣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檢查考核;市級環保部門對縣級環保部門進行考核,對產廢單位抽查考核,對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考核。市環保部門每年1月底前公開上一年度考核結果,視情況予以通報表揚、通報批評、掛牌督辦、約談等,敦促各縣區、各部門壓實監管責任。(市環保局牽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危險廢物突出環境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履職盡責,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層層抓落實。各縣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各項任務到年度、到行業、到企業。建立健全調度、檢查、督辦、通報制度,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時限清單,完善工作臺賬,從嚴從速從實整改。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本方案的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定期調度、匯總、上報,并通報各縣區和相關部門。
(二)加大資金投入。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的原則,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的投入。充分運用價格杠桿推動危險廢物規范化處置,適時修訂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積極落實國家對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置費的優惠政策。(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牽頭)
(三)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污染危害等方面的基礎研究,加大對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與損害考核、事故預警與應急、信息數據庫建設等方面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危險廢物管理精、細、準的工作格局。積極引導協調高校、處置企業的科研資源,推進處置難度較大的危險廢物技術研究。鼓勵危險廢物處置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開發、試點和示范推廣,強化危險廢物處置技術和裝備保障能力。(市環保局、市科技局牽頭)
(四)嚴格環境監管。創新監管手段,健全監管模式,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環境監管措施,嚴防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制度,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強化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監管,嚴格把控危險廢物跨市處置。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定期公布結果,促進環境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加強環保、公安、交通、安監、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的聯勤聯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排放、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建立聯合打擊危險廢物犯罪長效機制。(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監局、市衛計委牽頭)
(五)引導公眾參與。組織、監督有關企業、單位做好危險廢物信息公開工作,充分利用多種媒體平臺開展危險廢物普法宣傳,提高公眾對危險廢物及其危害的認識,增強公眾法制觀念和污染預防意識。積極推進出臺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廢鉛酸蓄電池、廢熒光燈管等回收活動,購買綠色環保產品,形成全社會關注危險廢物處置的良好氛圍和有利于危險廢物減量化的消費導向。通過“12369”環保熱線等舉報渠道,建立健全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的社會監督網絡。(市環保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廣新局牽頭)
(六)嚴格考核獎懲。各縣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落實方案,并認真實施。加強對本方案實施的動態考核,對本方案實施情況,每年開展一次考核。2021年,對本方案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嚴格執行《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履職不力、逾期未完成考核規定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媒體曝光等措施,督促問題整治,并啟動問責程序。涉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牽頭)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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