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1 13:46
來源:萊州市政府
日前,山東省萊州市政府發布了《萊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實施細則》,詳情如下:

萊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 年)》(魯政字〔2018〕166 號)和《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煙臺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煙臺市打好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治攻堅戰實施細則和煙臺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實施細則的通知》(煙政辦發〔2018〕28 號),全面提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結合萊州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主要目標
突出“源頭控制、安全處置、防范風險”三個環節,加快我市納入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的推進,強化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到2020 年,全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布局趨于合理,利用處置能力與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基本匹配,力爭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基本實現全市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置。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升,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不低于 85%、87%、90%。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危險廢物源頭控制。
1.按照《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2016年版)》要求,引導企業使用低毒低害和無毒無害原料,促進企業從源頭削減或避免危險廢物產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牽頭,各鎮街配合落實)
2.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提出并實施減少危險廢物的使用、產生和資源化利用的方案。對轄區內危險廢物長期貯存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置的,在相關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置前,不予批準產生相關危險廢物的項目建設。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低于當年目標值的,下一年度不予批準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建設。(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3.不斷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嚴格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過程中的防護管理。(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
4.針對垃圾焚燒飛灰、廢礦物油、電鍍污泥、廢鉛酸蓄電池、鉻渣、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的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處理單位應優先采用列入《2017 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領域)》的污染控制技術。(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二)著力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
1.清理危險廢物存量。一是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向我省反饋的“長期貯存危險廢物”問題的整改(涉及我市危險廢物貯存量超過 100 噸企業 7 家)。對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 4 家企業,要按照處置利用計劃推進整改工作,確保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務。二是排查轄區內新產生危險廢物情況(重點關注中央環保督察涉及到的 7 家企業的新貯存情況),督促企業及時利用處置,最大程度減少形成新的貯存。通過強化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日常執法檢查等,全面掌握轄區危險廢物貯存情況,建立管理臺賬,督促有關企業加快清理進度。對貯存危險廢物 100 噸以上、貯存設施不符合規范、貯存量飽和或超限、貯存的危險廢物在市內無相應處置能力的企業,要根據貯存條件、危險廢物特性、轄區處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實施存量清理方案;對于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 1 年、貯存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產廢企業以及收集的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名單,實行“掛單銷號”,督促其倒排工期計劃,按要求完善貯存場所,抓緊處置貯存的危險廢物,防范環境風險。到 2018 年底,所有含氰尾渣等得到規范貯存。加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到 2019 年底,基本消除危險廢物貯存環境風險。(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2.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優化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配置,合理布局集中處置設施。加快推進黃金冶煉含氰尾渣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黃金冶煉含氰尾渣。對其他類別危險廢物,以優化現有利用處置能力、匹配產廢規模為主,原則上不建設與我市產生的危險廢物無關或以外地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處置設施。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 5000 噸的企業,以及園區內所有企業危險廢物年產生量之和大于 1 萬噸的化工園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鼓勵產生量大、種類單一的企業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或處置設施,并提供對外經營服務。(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3.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根據轄區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需求,按時完成我市納入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的調整與優化。對列入規劃的項目實行月調度、季通報,推動加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 。我市要加快推進黃金冶煉含氰尾渣利用處置項目建設;鼓勵含氰尾渣產生及處置利用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研究開發、引進先進技術拓展利用處置渠道增大利用處置能力;對確實無利用價值或技術上無法實現利用的,應對其進行無害化處置;含氰尾渣的利用或最終處置,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鼓勵園區內企業間循環利用危險廢物,暢通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運行渠道,形成企業間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的協作鏈網,提高危險廢物資源化水平。(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三)推進醫療廢物城鄉一體化處置。
1.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全市醫療廢物產生、處置情況摸底調查,科學預測醫療廢物增長量,合理規劃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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