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0 13:56
來源:太原市人大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太原市人大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1月30日批準,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分為八章,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規劃和設施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以及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2018年8月31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規劃和設施建設
第三章 源頭減量
第四章 分類投放
第五章 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鄉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分類,是指將生活垃圾按照不同成分、屬性、利用價值、對環境的影響以及處理的要求進行分類。
法律、法規對建筑廢物、餐廚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的管理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減量與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利用、處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區域,由市、縣(市、區) 人民政府按照穩步推進的原則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應當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市場運作、全民參與、社會監督。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目標,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協調機制,統籌生活垃圾的減量與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的規劃和建設,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資金投入與人員配置。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目標,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資金投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單位和個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宣傳、落實等工作,指導將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投放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組織、動員和督促村民、居民開展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投放工作。
第六條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主管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考核監督等工作。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減量與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利用、處置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市、縣(市、區)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七條本市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付費”的原則,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差別化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辦法。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八條鼓勵和支持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的科技創新,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等手段推動生活垃圾分類以及再生資源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
第九條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宣傳,普及相關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意識。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的知識,作為學校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引導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商場、集貿市場、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公園等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的宣傳教育。
第十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多種獎勵方式,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活動。
第二章 規劃和設施建設
第十一條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確定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年度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和分揀中心。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第十五條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照便民、環保、經濟、高效等原則,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規范。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建設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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