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14 11:24
來源:生態環境部
“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要求,引導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制定《“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以下簡稱《指標體系》)。
《指標體系》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則,以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為核心,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最終處置、保障能力、群眾獲得感5個方面進行設計。
一、指標設置
《指標體系》由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組成,其中一級指標5個、二級指標18個、三級指標59個(具體見表1)。三級指標分為3類:第1類(標注★)為必選指標,共22項,是所有試點城市均需開展調查的指標;第2類為可選指標,共37項,試點城市結合城市類型、特點及試點任務安排選擇對應指標;第3類為自選指標,由試點城市結合自身發展定位、發展階段、資源稟賦、產業結構、經濟技術基礎等差異性自行設置,為完善我國固體廢物統計制度提供支撐。各項指標數據主要來源于現有統計調查數據,或專項調查數據,用于反映城市試點建設成效和發展趨勢。試點城市應結合自身城市發展定位、試點建設實際需求等,科學設定各項指標于2020年達到的目標值,但不應低于國家、所在省(區、市)的要求。
表1“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注:★表示必選指標
* 可由試點城市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涉及的主管部門
二、指標說明
1.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
(1)指標解釋:指納入固體廢物申報登記范圍的工業企業,每萬元工業增加值的工業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該指標是用于促進全面降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的源頭產生水平的綜合性指標。試點期間,各地可根據情況,在三級指標中,細化設置主導產業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指標。
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指未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 5085)、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及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GB/T 15555)判定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危險廢物指工業企業產生的、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2)計算方法: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工業增加值。
(3)發展趨勢:未來該指標應逐漸降低并趨于平穩。
(4)數據來源: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
2.實施清潔生產工業企業占比★
(1)指標解釋:指全市域內應實行強制清潔生產的工業企業中,達到I級(國際領先水平)和II級(國內先進水平)清潔生產水平的工業企業數量占比。該指標用于推動應實行強制清潔生產的行業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降低固體廢物危害性,減少進入最終處置環節的固體廢物量。
(2)計算方法:實施清潔生產工業企業占比=達到I級(國際領先水平)和II級(國內先進水平)清潔生產水平的工業企業數量÷應實行強制清潔生產的工業企業數量×100%。
(3)發展趨勢:未來該指標應不斷提高并趨于最大化。
(4)數據來源: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
3.開展綠色工廠建設的企業數量
(1)指標解釋:綠色工廠是指對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和相關行業綠色工廠評價導則,實現了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廠,可包括國家級、省級、市級等各級綠色工廠。該指標用于促進工廠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和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逐步建成綠色工廠。
(2)發展趨勢:該指標應不斷增長。
(3)數據來源:市工信局。
4.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循環化改造的工業園區數量★
(1)指標解釋:指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循環化改造的各級各類工業園區數量。該指標用于促進各地對現有工業園區開展改造升級,建成循環化園區或生態工業園區,同時對新建園區,應按照生態工業園區、循環化園區建設標準開展建設。
(2)發展趨勢:未來,所有園區應達到生態工業園區、循環化園區建設標準。
(3)數據來源: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
5.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數量
(1)指標解釋:指城市大中型生產礦山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的新建礦山和生產礦山數量。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的新建礦山和生產礦山,指按照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各類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該指標用于促進降低礦產資源開采過程固體廢物產生強度和環境影響,加快礦業轉型與綠色發展。
(2)發展趨勢:未來,所有礦山應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3)數據來源:市自然資源局。
6.開展生態農業示范縣、種養結合循環農業示范縣建設數量
(1)指標解釋:指城市開展各級生態農業示范縣、種養結合循環農業示范縣數量。該指標用于加強種養結合、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是農業生產模式轉型的一個重要指標。
(2)發展趨勢:未來,所有以農業為主的縣級行政區劃應達到生態農業示范縣、循環農業示范縣建設標準。
(3)數據來源:市農業農村局。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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