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3:44
來源:十堰市政府
2.分類收集。在試點區域內,按照分類收集要求,改造生活垃圾中轉設施。新(改、擴)建住宅工程和成片區域開發建設時,應按照相關標準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集頻率,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確保資源化利用。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收集(處理)單位(企業)均應建立進出臺賬,記錄其種類、數量、去向等,完善統計制度。
3.分類運輸。市環衛局負責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的分類運輸(有害垃圾由專業單位負責收運,且收運、處理過程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車載桶裝”或明確車輛收運垃圾種類等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易腐垃圾應做到日產日清。可回收物由產生主體自行運送,或通過市場化方式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上門收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漏、遺撒和臭氣控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
4.分類處理。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準則,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的生活垃圾填埋、焚燒以及餐廚垃圾處理項目,規范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制定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垃圾分類、資源再生利用工作的有關優惠政策,發揮企業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方面作用。
(二)加快推進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成投運。加強餐廚垃圾投放、收運、處理各環節管理,構建規范高效的餐廚垃圾收運處模式。確保十堰城區餐廚垃圾項目在2018年7月具備試運行條件。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完善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體系。(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張灣區、茅箭區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行管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食藥監局、市物價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1.完善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十堰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將餐廚垃圾管理列入立法計劃,厘清各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餐廚垃圾產生單位義務,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和處理協議書,形成部門聯動,確保餐廚垃圾應收盡收。
2.研究落實餐廚垃圾收運和處置補貼標準。2018年7月餐廚垃圾處理項目試運行后,結合實際收運、處置成本,對2015年4月市物價局制定的補貼標準進行重新核定。
3.完善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建立工作臺賬。餐廚垃圾產生與收運、處理單位要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合同書》,分別建立產生、收運臺賬,在產生、收運、處理各環節實行聯單管理,防止出現中途打撈油脂、中途轉賣、中途丟棄等現象。
4.加強監管,開展專項整治。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加大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及其周邊區域的巡查和夜查力度,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餐飲單位,責令立即改正,并按規定,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記錄,采取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向社會曝光等重點監管措施;對回收餐廚垃圾后再用于食品生產加工及購買使用來歷不明食用油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對不按規定收購、銷售、處置餐廚垃圾的收運和處置單位,向社會公開曝光,對造成餐廚垃圾流向食品渠道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5.開展餐廚垃圾收運試點。按照“試點先行,典型引路,逐步推開”的原則,在城區選取部分餐飲門店集中路段和大型餐飲店開展餐廚垃圾收運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區域內餐廚垃圾排放、收運、處置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為下一步全市推廣積累經驗。
(三)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一是要確保十堰城區西部垃圾處理場二期工程(位于張灣區柏林鎮陳坡村磨溝,采用衛生填埋工藝,2017年11月開工)、十堰城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位于鄖陽區茶店鎮,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日處理生活垃圾1000噸,市政污泥200噸)在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運行;二是做好已建成投入使用項目的運行維護管理。采取焚燒處理工藝的,必須安裝自動監測系統與超標報警裝置,并規劃建設焚燒飛灰集中安全處置場所。采取衛生填埋工藝的,應配套建設垃圾滲濾液、填埋氣體等收集和處置設施。(責任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四)加快推進垃圾收運設施建設。城區在現有收集轉運設施設備的基礎上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完善垃圾收運網絡。垃圾運輸應當采用“車載桶裝”或明確垃圾收運種類的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防止運輸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逐步提高轉運設施及環衛機具的衛生水平。積極探索物聯網技術應用,提升生活垃圾收運系統運行效率和能力。(責任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三區城管局)
(五)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施行“建筑垃圾源頭削減”策略,實現減量化目標。研究制定符合十堰市實際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和推廣政策,以及對從事此行業企業的財政補貼標準。加強對建筑垃圾處理的政府扶持力度,鼓勵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城區至少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廠。(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張灣區、茅箭區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市物價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
四、各縣市區主要任務
(一)構建高效的責任管理體系。建立分區分級負責、城鄉全面覆蓋和“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縣(鎮)處理(轉運)”為主的責任管理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縣域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治理責任主體,要編制完善轄區范圍內的城鄉生活垃圾統籌處理規劃,建立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統一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轉運、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各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農村垃圾收集、轉運,將村莊垃圾收集轉運到垃圾轉運站(或臨近的垃圾填埋場)。各行政村負責本村范圍內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引導組建村民理事會等社會性群眾組織,制定村規民約,發動群眾通過投工投勞等形式,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各村組負責村莊日常保潔與垃圾收集。村民負責房前屋后及自家庭院的環境衛生保潔。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