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07 13:08
來源:淄博市政府
3.強化空間布局管控。以生態保護紅線為基準,優化和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和生態安全格局。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土壤等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土壤污染。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環境風險較大的企業或新建項目,必須遷入或納入依法設立、環保基礎設施完善并經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產業園區。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水利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規劃局等參與)
(五)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1.嚴控工礦污染。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各區縣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環保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加強電器電子、汽車等工業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有關部門制訂本轄區污染企業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規劃或方案的,應當及時向同級環保、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提供擬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企業名單。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醫藥、焦化、電鍍、制革、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前,應認真排查拆除過程中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源和風險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包含遺留物料、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在內的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和經濟信息化部門備案;規范各類設施拆除流程,按照有關規定對殘留污染物實施安全處置。拆除活動殘留污染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應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各級環保部門應當督促企業公開拆除過程中的污染防治信息。(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局等參與)
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區域,要對相關工礦企業提出更加嚴格的排放控制要求,鼓勵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行深度處理。礦山企業在礦山開采、選礦、運輸等活動中應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廢氣、廢水、尾礦、矸石等污染土壤環境;礦業廢物貯存設施和礦場停止使用后,采礦企業應當采取防滲漏、封場、閉庫、生態修復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環境。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完善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有重點監管尾礦庫的企業要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儲備應急物資。開展尾礦庫專項治理,督促尾礦庫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尾礦庫治理力度,落實尾礦庫閉庫責任,做好閉庫尾礦庫土地復墾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到2020年,煤炭企業治理已穩沉采煤塌陷地達到80%,新增塌陷地達到同步治理,全市治理歷史遺留采煤塌陷地達到80%。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輻射安全監管,有關企業每年要對本礦區土壤進行輻射環境監測。(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參與)
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完善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禁止新建落后產能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建設項目。按計劃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熾燈。提高鉛蓄電池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逐步退出落后產能。推行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達的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減排指標。(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全面整治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煉渣、電石渣、鉻渣、砷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完成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省級指標,并納入各級政府節能考核指標。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規范再生資源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引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適用加工工藝、集聚發展,集中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到2020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農村地區工業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理率達到95%,至少建成1處正式運營的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所。(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與漁業局等參與)
2.控制農業污染。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穩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項目的實施,建立減肥增效集成示范區。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繼續免征增值稅。強化高毒、高殘農藥源頭監管,全面建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大力推廣生物農藥,逐步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積極推廣綠色防控技術,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較2014年減少10%,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根據省級部門要求,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2017年起開展試點工作。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模式。實施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工程,積極開展國家有機食品基地建設,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市農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國稅局、市供銷社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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