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1 14:18
來源:山東德州市政府
近日,德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污染場地實施環境風險管控、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開展土壤污染環境治理與修復,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全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維護人居環境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結合我市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現就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環境要素,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也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是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是構建我市生態安全體系的重要部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保證,是人民群眾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
土壤、水、大氣是生態環境的三大要素,土壤環境質量的改善,是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的前提。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保護生態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涵,是實現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把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統一的系統工程,對保持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維護我市生態安全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在現有相關調查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建立省、市、縣三級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以省級為中心,建設省、市兩級土壤樣品庫和樣品流轉中心,提高土壤樣品集中、統一、規范儲存能力。
(二)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年底前,根據省環保廳工作部署,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和省控監測點位設置,基本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充分發揮行業監測網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補充設置監測點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2020年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逐步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省、市級和重點縣(市、區)環保部門應具備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土壤環境監測的能力,所有縣級環保部門應具備土壤采樣與制樣能力。每年至少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建立省、市、縣三級土壤預警和應急監測體系,各級政府及企業編制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監測預案和方案中要包含土壤應急監測的內容。對重點監管企業(區域)布設預警監測點位,開展加密監測和數據分析、預報,采取“趨勢預警和超標預警”的模式,開展預警監測和預報。
(三)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環保、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已有相關數據,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力爭2018年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加強數據共享,編制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土壤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與管理、農業生產、保護居民健康中的作用。
(四)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污染場地實施環境風險管控。
建立調查評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國家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規定,逐步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醫藥、焦化、電鍍、制革、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公園、城市綠地、游樂場所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市、縣級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由所在地環保、城鄉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序。具備土壤污染修復條件的地塊,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案,實施修復;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縣級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
編輯:程彩云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