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8 13:50
來源:蚌埠市政府
(三)強化科技支撐。
42.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利用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資源,積極開展我區土壤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污染生態效應、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和修復植物篩選,以及土壤污染與農產品質量、人體健康關系等方面基礎研究。推進土壤污染診斷、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優化整合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社會事業局、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和環保局等參與)
43.加大適用技術推廣力度。建立健全技術體系。綜合土壤污染類型、程度和區域代表性,針對典型受污染農用地、污染地塊,結合實際實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2020年底前完成。(區建設和環保局、區財政局牽頭,區經貿發展局、區國土分局等參與)
44.加速成果轉化應用。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轉化,建成以環保為主導產業的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基地等一批成果轉化平臺。開展國際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引進消化土壤污染風險識別、土壤污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和環保局等參與)
45.推動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產業化示范基地。規范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將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發揮“互聯網+”在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全產業鏈中的作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和環保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四)完善考核評估體系。
46.嚴格評估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按照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要求,結合經開區實際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分年度對經開區土壤污染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2020年對本工作方案實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經管委會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區建設和環保局牽頭,區黨政辦、區財政局等參與)
47.嚴肅追責問效。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要約談有關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區分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相關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區建設和環保局牽頭,區黨政辦、區監察室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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