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7 09:25
來源:張家港市環保局
提高危廢焚燒處置能力建設,到2018年,滿足全市危險廢物處置需求,推進中長期焚燒處置能力深化危險廢物監管制度改革,實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100%。加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力度,提高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到2019年,全市產廢企業(國控、省控)危險廢物規范化達標率達100%。提高危險廢物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區域合作和協調機制,實現區域危險廢物處置資源共享(市環保局牽頭,公安局、交通局等參與)。
(九)嚴控涉重行業污染
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電鍍、鉛蓄電池、化工、電子元器件、有色金屬冶煉等排放鉛、汞、鉻、鎘、砷的涉重企業環境監管,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嚴格執行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依法禁止新建落后產能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建設項目。落實國家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有關要求,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省、蘇州市要求(市環保局、經信委牽頭,發改委參與)。
(十)控制農業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行動,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推行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提高科學用藥水平。鼓勵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全面推廣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探索建立長效運行機制,推廣成熟適用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關鍵技術和模式,提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農藥零差率集中配送體系,用藥配送逐步延伸至綠化、衛生消殺、漁業及禽獸等領域。到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總量比2015年減少5%;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農藥集中配送糧油類作物達到95%以上,果蔬類作物達到90%以上(市農委、供銷總社牽頭,發改委、環保局、城管局、水利局等參與)。
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試點建立廢舊農膜回收機制,建立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參與回收。扶持一批廢舊農膜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業,探索建立試點區域的企業、農戶及專業合作組織回收殘膜補貼機制(市供銷總社牽頭,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財政局、農委、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指導督促各鎮(區)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引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因地制宜推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技術模式。探索建立分散養殖糞污收集、貯存、處理與利用體系。落實“種養結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強糞污還田。自2017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推進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做好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利用發展試點工作。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80%以上。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展專項整治。參照執行蘇州編制的水產養殖清塘操作規程,實現池塘養殖水達標排放(市農委牽頭,發改委、環保局參與)。
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依法關停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省定重點區域內無配套農田無治污設施小型養殖場、養殖環境差、群眾反映強烈以及無治理條件的養殖場,其他養殖場通過整治達到環保要求。2017年,全市關停畜禽養殖場77個、整治53個,規模化養殖場治理率達到75%以上;2018年,全市關停畜禽養殖場14個,規模化養殖場治理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治理率達到90%以上(市農委牽頭,環保局參與)。
嚴格落實畜禽養殖長效管理措施。嚴格執行禁養區制度、新建規模養殖場備案制度、環評制度,依法處置違規新增養殖場,禁養區外區域養殖總量不增加(市農委牽頭,環保局、國土局等參與)。
加強水功能區管理。開展水功能區水質監測,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水質標準,組織水功能區達標建設,改善農產品灌溉水水質。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市水利局牽頭,農委參與)。
(十一)減少生活污染
按照“大分流、細分類”的工作思路,開展以日常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大件垃圾、農貿市場有機垃圾為主要內容的垃圾大分流,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為主要內容的生活垃圾細分類試點工作。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健全村莊環境長效管護制度,完善“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城鄉統籌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加強對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的運行監管,提高環衛行業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排查簡易垃圾填埋(堆放)場,開展規范化封場整治,全面治理積存垃圾,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應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和污染修復措施。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到2020年,市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80%,建立較為完善的城鄉一體化有機垃圾專項分類收運處理體系,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市城管局牽頭,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局、環保局、財政局、商務局等參與)。
加快建設區域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2017年底前,建成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2020年底前,實現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污泥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鼓勵社會資源協同處理處置污泥。鼓勵城市園林綠化優先采購處理達標后的污泥堆肥產品。鼓勵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用于發電上網、汽車加氣或城市燃氣并網。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處置項目及建筑垃圾回收體系,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強清運處置監管,逐步形成管理有序的建筑垃圾清運處置體系。強化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等生活垃圾中含重金屬廢物的分類收集和安全處置。減少過度包裝,鼓勵使用環境標志產品(市住建局、城管局牽頭,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環保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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