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2 17:04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5.加強頁巖氣開發污染防控。制定《四川省油氣開采含油污泥處置利用技術標準》,嚴格頁巖氣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加強頁巖氣勘探、開采和封井全過程監管。(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應急管理廳參與)
26.控制農業污染。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開展政府補貼有機肥生產和使用試點,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推進產糧(油)大縣和蔬菜生產重點縣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激勵機制,建設收集存儲和無害化處置設施。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農業農村廳牽頭,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供銷社參與)
加強農用薄膜使用控制。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試點。(農業農村廳牽頭,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供銷社參與)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建立銷售管控體系。加強畜禽糞便綜合利用,規模養殖場實現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全配套,在部分生豬、養牛大縣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參與)
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按相關要求開展灌溉水水質監測和監督檢查。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水質標準。(生態環境廳牽頭,農業農村廳、水利廳參與)
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農業農村廳牽頭,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參與)
27.減少城鄉生活污染。建設和運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結合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底,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繼續推進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綜合整治,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范圍。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到2020年底,全省地級以上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清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體。開展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產品等資源化利用示范。
強化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等含重金屬廢物的安全處置。減少過度包裝,鼓勵使用環境標志產品。全力推進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試點。(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參與)
(七)推進土壤污染風險防控
28.合理規劃土地利用空間。各級人民政府在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規劃時,應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結合“三線一單”管控要求,根據土壤環境承載力和區域特點,合理確定土壤環境功能定位、空間布局。(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參與)
29.嚴格生態保護紅線分類管控。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域內土壤環境保護,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開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活動。(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參與)
30.科學配置土地資源。深化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土地資源配置與保護,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土壤污染。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化工、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企業,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參與)
31.推進土壤風險管控區建設。德陽市、瀘州市和涼山州3個土壤風險管控區要按照《土壤風險管控區建設方案》規定和要求,加快推進規劃項目實施,全面完成風險管控區建設任務,積極探索土壤風險管控模式。對3個風險管控區2019年的重點項目、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評估。開展《四川省長江上游土壤風險管控區建設》,制定實施方案,以成都、瀘州、宜賓、涼山等地為重點建設區域,持續推進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試點示范建設。(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參與)
(八)有序推進土壤污染修復
32.實施治理與修復規劃。認真執行《關于印發〈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戰役辦”〔2018〕8號),有序推進規劃項目實施,全面整治受污染農用地、污染地塊、歷史遺留尾礦庫、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涉重金屬企業等各類土壤污染源,結合我省城市生態修復“雙百工程”實施方案,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廳牽頭,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應急管理廳參與)
33.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地申報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項目,優化項目管理程序,提高財政資金執行率,加快入庫項目的實施。(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參與)
34.推進綜合防治先行示范區建設。崇州、綿竹、古藺、江安、船山、犍為、安州、蓬安等8個縣(市、區)要落實土壤先行示范區建設方案,完成建設任務,形成適合我省不同區域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對8個先行示范區上年度的重點項目、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評估。(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參與)
35.強化修復工程監管。加強風險管控、修復工程施工管理,督促責任單位設立公告牌,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實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終身責任制。(生態環境廳牽頭,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參與)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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