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2 17:04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36.落實目標任務。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每季度向生態環境廳報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工作進展,生態環境廳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督導檢查。依據國家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辦法,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縣(市、區)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進行綜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廳牽頭,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參與)
(九)實施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關
37.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創新支持力度,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裝備研發,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依托重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加強省級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教育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衛生健康委、中科院成都分院參與)
38.加大適用技術推廣力度與成果轉化。結合我省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項目實施,探索和比選一批適用技術。
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廣泛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國際項目合作。(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教育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中科院成都分院參與)
39.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發展。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污染防治活動,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發展,形成若干龍頭企業,培育一批中小企業,推動產業化示范基地建設。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督機制,推動將土壤污染防治從業單位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研究制定相關評價指標。(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牽頭,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任務、措施,確保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實現。省級各專項工作牽頭部門和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定時間將2020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報生態環境廳匯總,生態環境廳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投入機制,統籌相關財政資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通過推行綠色信貸、PPP、政府購買服務、綠色金融、市場融資等方式,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土壤污染防治市場,完善“以獎促防”“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激勵政策,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強化監督執法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和《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加強農用地、污染地塊、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和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污染物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四)加強宣傳教育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宣傳,制作掛圖、視頻,利用電視、廣播、微博等互聯網數字平臺,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土壤法宣傳解讀,提高社會各界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認識,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嚴格目標考核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加強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對工作推動不力、土壤環境問題突出、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評估考核結果較差的市(州),采取預警提示、限期整改、區域限批、行政約談等措施,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編輯:趙利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