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1 14:37
來源:連云港市環保局
結合環保監測機構垂直改革,提升全市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完善包含布點、采樣、制樣、分析、質控、評價以及樣品庫管理在內的土壤環境監測技術體系,保證監測數據質量。按要求組織監測技術人員參加土壤環境監測業務培訓。(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國土局、農委等參與)
(三)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在建的連云港市環保大數據綜合管理平臺,整合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相關土壤環境數據,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和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子平臺,拓寬數據獲取渠道,重視數據動態更新,加強部門資源共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國土局、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經信委、建設局、規劃局、衛計委、林業局等參與)
二、保護未污染用地,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四)強化“三線一單”環境管控
全面落實《連云港市戰略環評報告》成果,按照“空間紅線優布局、總量紅線調結構、環境準入促升級”的總體思路,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紅線、人居安全紅線”劃定22類管控類別和284個基本控制單元,嚴守環境準入和負面清單。積極落實主體功能區劃制度,全面實施《連云港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規劃》,建立健全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環境等配套政策和各有側重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打造“一主一副,三輔五核心”城鎮空間格局,塑造“四大片區”為主的農業格局,保護“四橫三縱”生態網絡格局。加強對生產力布局和資源環境利用地空間引導與約束,推進重點行業入園進區,對入園企業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集中管理和集中治污。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開展建設用地總量與強度“雙控”行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商務局、國土局、環保局、建設局、規劃局、水利局、農委、林業局等參與)
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化工、醫藥等行業企業;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加快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污染有較大風險的企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各地要推進廢棄物集中處置,支持具備條件企業開展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建設局、城管局、國土局、環保局、農委等參與)
(五)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管理
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紅線管控,重點保護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點紅線區域,切實保護好連云港的資源稟賦。按照科學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擬開發為農用地的,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要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且有污染風險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市農委、國土局牽頭,市環保局、林業局等參與)
各地要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市國土局牽頭,市環保局、農委、林業局等參與)
重視對沿海灘涂的保護,推動鹽堿地土壤改良,因地制宜采取農藝、工程措施,降低鹽堿危害,加強排污口整治,依法嚴查向灘涂、鹽堿地、沼澤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有序、審慎開發利用灘涂、濕地,加強對東海西雙湖省級濕地公園,臨洪河口省級濕地公園內土壤環境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市海洋與漁業局、發改委、公安局、水利局、國土局、農委、林業局、農開局、沿海辦等參與)
加強對石英、金紅石、蛇紋石、磷礦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采取防治措施。(市國土局牽頭,市環保局、農委等參與)
(六)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
嚴格項目準入,嚴防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高污染企業進入。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自2017年起,各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要與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等參與)
三、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七)控制農業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鼓勵農民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較2015年削減5%以上。科學施用農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自2017年起,選擇東海縣和贛榆區,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探索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模式,提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2020年,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市農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建設局、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推廣使用合格農膜,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試點,建立健全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扶持一批廢舊農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企業,鼓勵企業參與回收。探索建立試點區域的企業、農戶及專業合作組織回收廢棄農膜補貼機制。(市農委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工商局、供銷社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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