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1 14:37
來源:連云港市環保局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開展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全程質量可追溯監管,提高養殖場安全用藥意識和水平。指導督促各縣區加強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鼓勵引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因地制宜推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技術模式,在東??h積極推進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利用發展試點。鼓勵引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支持畜禽糞便處理利用設施,建立規?;B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指標考核體系。到2020年,規?;B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80%以上。對畜禽養殖進行分區管理,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域禁止養殖畜禽。(市農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等參與)
加強灌溉用水水功能區管理。開展灌溉用水水功能區水質監測,組織推進水功能區達標建設,改善灌溉用水水功能區水質。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水質標準。重點加強對農產品主產區、永久“菜籃子”基地等的灌溉水水質監測。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市水利局、農委牽頭,市環保局等參與)
(八)嚴控工業企業污染
加強工業企業日常環境監管。根據工業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園區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每年更新,及時向社會公布。2017年起,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土壤環境質量出現變化時,園區或企業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進行風險管控。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等參與)
(九)防范企業拆除活動污染土壤
各類企業,特別是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電鍍、制革等重點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地下管線和污染治理設施時,要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并報所在地縣級環保、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備案;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市環保局、經信委負責)
(十)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
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環境污染安全監管,有關企業每年要對本礦區土壤環境進行監測。加強對錦屏磷礦等地尾礦砂回采再利用整治,對尾礦砂回采再利用企業要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儲備應急物資。(市環保局、安監局牽頭,市國土局、經信委等參與)
(十一)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
全面排查整治尾礦、酸洗石英砂、含放射性廢渣、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冶煉渣、鉻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快固廢循環利用建設,落實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循環利用企業直接融資和信貸支持。各地要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汽車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引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適用加工工藝,集聚發展、集中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強電子電器、汽車等工業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安全處置措施,重點推進灌南金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灌云光大環保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等項目建設,到2020年,新增危險廢棄物處理處置能力10萬噸/年,全市危險廢棄物安全處置率達省控要求。加強醫療廢棄物污染防治,確保醫療廢棄物安全處置率100%。2017年起,在市開發區、徐圩新區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市環保局、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國土局、國稅局、城管局等參與)
(十二)加強涉重行業污染防控
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現有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繼續推行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制革、機械制造、危廢處理和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涉重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金屬排放量控制滿足省考核要求。推動灌南縣、徐圩新區分別開展制革企業和有色金屬冶煉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重點從安全防護距離、清潔生產水平、無組織排放控制、自動在線監測、危廢安全處置、污染物排放及周邊環境監測等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發改委等參與)
(十三)減少生活污染
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統籌建設建筑垃圾、餐廚廢棄物、農貿市場有機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末端處理設施及收運體系,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完善“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城鄉統籌生活垃圾處理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對積存垃圾進行全面清理并規范化封場,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應采取管控措施。加快東??h、灌云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建設,加強對垃圾衛生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場運行監管,提高環衛行業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范圍和整治效果。在沿海化工園區推進固廢循環利用產業園建設,統籌布局垃圾處理處置設施,推進垃圾向資源化集約利用轉變。(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環保局等參與)
統籌建設區域性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2020年前所有縣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省控要求。鼓勵垃圾焚燒廠、燃煤電廠、有機肥廠等社會資源協同處理處置污泥,重點鼓勵符合泥質標準的污泥與秸稈或園林綠化垃圾堆制有機肥,將處理達標后的污泥用于園林綠化。鼓勵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用于發電上網、汽車加氣或城市燃氣并網。推進垃圾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加快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的研發推廣。強化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等含重金屬廢物的分類收集和安全處置。減少過度包裝,鼓勵使用環境標志產品。(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建設局、財政局、環保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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